尽管已进入了春暖花开、人间最美的四月天,但位于河南省中部、被喻为河南省重要砂石基地的某县级市的砂石矿山依然在严冬中苦苦挣扎,昔日车水马龙、车辆一排就是十几公里的省道,如今也冷清了许多。
疫情反弹、房地产低迷、项目开工不足、多条新建
砂石生产线产能释放,多重因素的叠加影响,使该市境内的砂石矿山自去年底以来就陷入了量价齐跌的困境,到今年4月
砂石骨料价格已跌至40元/吨左右的成本价。
然而,就在该市的砂石企业勒紧裤腰降成本、望眼欲穿“盼春归”的艰难日子内,民用炸药每吨1100多元的突然暴涨彻底击碎了他们的希望,也成为压垮砂石矿山的最后一根稻草。
“今年以来公司因销路不畅、开工不足导致生产成本上升,已开始出现亏损。而多年来一直靠垄断经营而赚的盆满钵溢的民爆公司,在毫无征兆情况下仅凭一纸通知就突然宣布炸药、雷管涨价,对砂石矿山无疑是雪上加霜。在党中央、国务院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大力推动减税降费,各地政府积极为企业纾困解难的当下,民爆公司此举明显不合时宜,有落井下石、大发‘国难’财之嫌。”对这家民爆公司早已忍无可忍的当地一家砂石矿山负责人直言不讳地说。
防范“专营”变垄断 有关部门早有说法
民爆物品,是指用于非军事目的、列入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的各类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和雷管、导火索等点火、起爆器材。民爆物品主要广泛应用于矿山开采、油田开发、工程爆破、资源勘探及资源深加工等领域,又被喻为“基础工业的基础,能源工业的能源”。
多年以来,我国采矿行业一直沿袭钻孔、装药、爆破、铲装、运输、破碎这样传统的穿爆工艺,不论露天开采还是井下开采,莫不如此。作为矿山生产必需品的民爆物品,对矿山企业的重要作用显而易见,直接决定着矿山企业的生死存亡。
当然,也正是由于民爆物品的危险特性,为了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国家对民爆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爆破作业实行许可证制度。另一方面,为了防止因为行政许可而衍生垄断经营,影响矿山企业的正常生产,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防范措施。
早在2006年5月,以国务院令第466号公布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就取消了原有按计划分配、调拨和组织供应民爆物品民爆物品的管理模式,矿山企业只要具备《条例》规定条件,均可申请从事民爆物品的销售,这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民爆物品市场体系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2012年1月,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创建公平竞争环境。各部门要转变观念,主动适应新体制对安全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不断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坚决杜绝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严禁人为设置障碍限制其他地区的民爆物品、爆破作业单位进入本地市场,严禁滥用行政许可权和自由裁量权,严禁以任何理由索取或者收受管理相对人的财物,严禁办理民爆物品许可证件违法“搭车收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存在上述违规违纪行为的,要严格按照党纪、政纪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在之前的2010年,葫芦岛市公安局就针对当地矿山企业反应强烈的民爆物品垄断经营问题,根据2006年国家出台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原则,大胆提出推行民爆品“直购”制度。
“所谓‘直购’,就是允许一部分符合条件的使用单位,经当地公安机关批准后绕开民爆公司,直接从生产企业购买民爆品,从根本上避免加价。采取直购后,运输减少了中间环节,也相应减少了一部分安全隐患。
据资料显示,葫芦岛市实行这一制度后,全市民爆公司纷纷降价,将加价率平均调低10%至15%。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这几年来,国内多家省份已开始纷纷向民爆物品垄断经营开刀。
2018年9月,福建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在全省民爆物品管理审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中强调,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对企业办理同一民爆物品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行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坚决打破“潜规则”,坚决整治区域垄断、地区封锁等突出问题;严禁以“本地无民爆物品储存库”等为由拒不接受外地爆破作业单位合同备案,严禁以“长途运输不安全”等为由变相指定向本地民爆物品销售企业购买民爆物品。要坚持民爆物品同规则、同待遇管理,做到凡是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一律允许各类市场主体进入;严禁指定爆破作业人员培训机构、民爆物品储存库安全评价机构和爆破作业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单位。
垄断变“护身符” “上帝”成“羔羊”
对企业而言,用户永远是上帝。按常理说,民爆公司作为为矿山企业提供民爆物品及爆破服务的企业,想法为矿山企业提供物美价廉、热情周到的服务才是恒古不变的真谛。
然而,这一客观规律却在垄断经营面前败得一塌糊涂。尤其是在民爆物品垄断经营的一些地方,民爆公司俨然成为了高高在上的上帝,对用户指手画脚、层层盘剥,而矿山企业却畏首畏尾、敢怒不敢言,沦为了随意宰割的“羔羊”。
民爆物品一直是矿山企业说不出的痛挥不去的噩梦。就开头所提到的河南省的这一县级市来说,境内拥有众多的砂石矿山、水泥矿山、煤矿、铝土矿山,但却只有一家民营的民爆公司及其衍生的爆破服务公司,业务范围覆盖禹州范围内所有的民爆器材销售和爆破服务。正因为经营的独门生意,这家民爆公司及爆破公司民爆物品要价高,服务质量差。
据调查,该市当地目前实行的是爆破器材销售加爆破服务一体化模式,器材销售公司和爆破服务两家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个人。收费方式为炸药+数码雷管+运输费+爆破服务费模式。
由于当地仅此一家民爆公司垄断经营,矿山企业别无选择。民爆公司漫天要价,大肆哄抬市场价格,出厂价每吨7000多元左右的炸药到了矿山高达每吨11000元,数码雷管20多元则提价到47元/发,爆破服务费更是高达3300元/吨,还有爆破器材运输费另外计算。目前,该市砂石矿山每吨炸药爆破成本在15000元左右。即便如此暴利,这家民爆公司还是欲壑难填,近期又每吨炸药上涨1100多元/吨。
“民爆物品费用在砂石骨料开采加工成本中已达到2元/吨左右。在前几年砂石价格高企、矿山经济效益好时,这每吨2元钱的成本不算什么,而在当前砂石价格处于盈亏平衡点时,就在区区的2元甚至1元成本,就成为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当地是一家砂石矿山负责人无奈地说。
此言非虚。据了解,当地的砂石矿山规模基本在500-1000万吨/年之间,每吨砂石骨料降低1元成本,每年就可创造价值500万元。
在周边县市民爆市场逐渐放开、民爆成本已开始下降的大势下,当地的矿山企业及其他民爆公司也曾要求放开本地民爆市场,但当地有关部门却以“炸药特许经营及民爆仓库无法出租”为由,限制外地爆破服务公司进入当地市场,进而达到垄断爆破市场的目的。
“民爆公司及其爆破服务公司与自来水、煤气公司相比,几乎没有什么投入。因为自来水、煤气公司前期的管网投资巨大,地方政府为解决财政资金紧缺问题,采取PPP模式,以特许权协议与民营企业合作还情有可原。而且这些事关民生的产品,在每一轮调价前,还要举行听证会征求意见。民爆公司与其则没有可比性,仅需在山上建几间库房,雇几个值守工人和爆破服务人员,就可以坐收渔利。而且随意涨价,服务质量差。”当地的一家矿山企业愤愤不平地说。
更令矿山企业无法容忍的是,这些民爆公司及其爆破服务公司不以爆破质量为先导,仅以销售炸药吨数为结算方式。在利益驱使下,他们最关心的是多装炸药多获利,而不在乎和关心爆破质量,不仅影响了矿山的有序开采,还增加了矿山生产负担。
“原本矿山装药、爆破是由爆破服务公司具体负责的,而我们这的爆破服务公司则是一门心思关心装药量,在爆破上当起了甩手掌柜,搬药、装药、封孔等体力活一概不做,有时连胶带等最起码的配材都要让矿山出。”当地的矿山企业负责人无奈地说。
据记者了解,民爆物品由于特许经营,在全国各地都不同程度存在垄断经营状况,价格也有很大差别。甘肃天水市的炸药价格每吨在11000元/吨左右。天水市的一家矿山企业负责人坦言:“每吨炸药出厂价在5000元左右,到矿山企业就加价至11000元左右。为了减轻企业负担,他们曾在地方政府领导的过问支持下要求直供,但在审批时公安部门以民爆仓库要求严、矿山建设的仓库不合格为由不予审批。”
而江西省的民爆物品价格更是高的离谱。据当地的矿山企业反应,江西省的炸药每吨都在20000元以上。江西新余矿山企业用的炸药价格每吨在28000元左右。当地的一家矿山企业负责人介绍,过去每吨炸药价格在30000元以上,去年在国家减税退费的大环境下,当地的炸药价格才有所下降。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国内诸如宏大爆破工程、中国能建易普力等一些民爆行业龙头企业,尽管有自己的民爆物品生产公司,而且还拥有国际先进、国家一直在极力推广的混装炸药等先进技术和产品,但由于区域性垄断,这些企业的民爆物品在许多地方无法正常流通,还有低三下四从当地民爆公司高价购买落后的民爆物品,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民爆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坐地起价惹众怒 矿山企业有苦要诉
也正是民爆物品特许经营这一高壁垒政策,在一些地方诱发了区域性垄断。一吨炸药经当地的中间商——民爆公司随便一倒腾,转手就被提价一倍之多。
对民爆公司这种垄断经营、坐地起价的行为,早已在矿业行业引起了众怒。在2010年,中国日报网就对辽宁葫芦岛民爆物品垄断经营进行了披露。文章中提到,葫芦岛市经委的一份调查显示,民爆公司一直是上限加价,并且重复收取每吨500至700元的运费。当地厂家每吨炸药出厂价不到7000元,经民爆公司出售平均涨到11040元,加价率超36.5%;每枚雷管出厂价3元左右,到矿山也涨到4至6元。仅购买民爆品,全市矿山企业每年支付的加价就达8000万元。
彼时的葫芦岛市公安局局长分析说,全市6家民爆公司均为民营企业,共计有员工六七十人,却创造了远高于其他行业的超额利润,这与民爆专营制度密不可分。一直以来,各地民爆品使用单位只能从民爆公司采购炸药、雷管及爆破服务,生产企业也只能将产品交给民爆公司出售,流通环节被人为地赋予了“垄断”特性。要想改变这一不合理现象,必须从打破“垄断”入手。
不容忽视的是,因背后利益使然,民爆公司垄断经营在全国多个地方不同程度存在,成为了一个久治难愈的顽症。
2018年9月,福建省公安厅在《全省民爆物品管理审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中指出,存在的重点问题是区域垄断、地区封锁,一是限制外地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承接当地爆破作业项目;二是指定民爆物品销售单位,企业无法自行选择生产企业或销售单位购买民爆物品。
民爆用品垄断经营问题在民爆行业内也深受质疑。在2020年11月举行的湖南省爆破学会第十三届学术交流会上,湖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负责人表示,很多民爆企业写信给湖南省公安厅,反映民爆物品市场垄断、价格过高,对部分非一体化的涉爆单位很不公平,要求允许跨省购买、运输。这位负责人认为,民爆物品购销、运输、作业都应该是开放的,应由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并按照公安部要求允许“直供”。
作为中国有色金属之乡的湖南郴州市的矿山企业,也深受民爆物品垄断经营之害。在2020年郴州市两会上,民爆物品直供成为了政协委员们关注的重点提案之一。当年7月,郴州市政协根据界别协商议题安排,市政协工商联和民建界别委员工作室牵头就“关于民爆物品取消垄断经营采取直供的建议”开展界别协商。郴州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吴光辉表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中省关于“民爆物品取消垄断经营采取直供”的相关文件精神,做到令行禁止。要进一步强化服务、解难题,真心实意为企业解难纾困,帮助企业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要进一步加强管理、保安全,民爆物品事关公共安全,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确保万无一失。
可以说,民爆物品垄断经营在全国各地尤其是矿山企业比较集中的地区,俨然已成为了“过街老鼠”。然而,时至今日,在国家相关部门的三令五申之下,民爆物品垄断经营现象在一些地方依然根深蒂固,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盼望“曲供”变“直供” 畅通矿业大市场
对民爆物品在部分地区垄断经营严重,已危及到矿山企业的生死存亡问题,已引起了国家相关部门的重视。
河南省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从2022年3月开始至10月,在全省重点领域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妨碍商品服务和要素自由流通的行为、滥用行政权力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的行为、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交易的行为、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规定的行为等4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特别是4月10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发布后,对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这也为民爆行业的改革发展提供了绝佳的机会。
这一《意见》的出台,相邻县市民爆市场的逐渐放开,也提振了开头所提到的这个市矿山企业打破民爆市场垄断的信心。目前,该市的矿山企业正通过多种正常渠道向有关部门反应,争取早日引起其他民爆公司进驻当地。
“矿山行业高质量发展是一个综合系统工程,必须从爆破开采等多个环节抓起。如果民爆物品在局部仍处于高度垄断地位,外地先进的爆破物品及技术无法进来,不但影响了矿山企业的正常开采、有序生产,还增加了矿山企业的负担。这些将不利于整个矿业行业的高质量发展。”一位业内人士分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