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矿山生态修复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项目“回头看”工作方案》,决定于6月30日前,全面排查全省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以此“回头看“重点检查2017年以来各类已验收的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中央及省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披露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中涉及矿山生态修复的项目,并对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中遗留的标准不高、成效不佳、把关不严、管护缺失、资料不全、修复后违法利用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巩固矿山生态修复成效,严防矿山生态修复违法违规问题反弹和新的问题产生。
《方案》指出,此次“回头看”主要包括以下五类对象:
一是2017年以来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三大一强”(长江生态环境问题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专项行动整改项目;
二是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指出的“三线三边”(铁路沿线、公路沿线、江河沿线,城市周边、省际周边、景区周边)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
三是2017年以来组织验收的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补助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四是长江经济带(安徽)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五是2017年以来按计划实施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方案》要求,安徽厅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回头看”工作督导组,分批开展“回头看”督导工作,并负责统筹、协调、调度全省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回头看”中重要事项及发现的重大问题。各市、县(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此次“回头看”工作部署和要求,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统筹“回头看”工作和整改事宜,主要负责人要在一线指挥调度,确保“回头看”工作按时、保质完成。自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报告。
《方案》强调,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安徽厅对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补助项目的验收负责,各市、县(区、市)对市、县级政府出资和辖区内社会资金完成的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验收负责,省、市、县三级要进一步明确项目分级管理责任,坚决纠正验收销号不严不实等现象,确保整改一次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