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国全带领市人大城建工委、法工委工作人员,到金科资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滨河路弃土堆山造景示范点、鹿鸣湖再生产品推广应用示范点,围绕《许昌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立法工作进行实地调研。
2019年6月,许昌市启动《许昌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的起草筹备工作。经过多次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形成了相对成熟的条例草案,分为总则、源头减量、收运处置、综合利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7章50条。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是许昌城市管理工作的一张名片,围绕建筑垃圾管理进行立法对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加快‘宜居之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韩国全表示。
针对下一步工作,韩国全指出,要加强对上位法的学习研究。要加强学习,吃透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避免立法冲突、重复立法和越权立法。要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要拓宽工作思路,学习其他地市建筑垃圾管理立法的经验和做法,确保立法工作少走弯路。要积极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调研。同时,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了解建筑垃圾管理利用中的困难、问题,对条例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确保条例实用、好用、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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