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在35个城市(区)开展的建筑垃圾治理试点总体推进顺利。下一步将进一步总结试点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向全国推广。相信随着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有序推进,必将促进我国建筑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有力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
需要注意的是,提高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水平还存在很大发展空间。按照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的目标要求,全国建筑业总产值年均增长7%,建筑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5%。但建筑业大而不强,仍属于粗放式劳动密集型产业,企业规模化程度低,建设
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和生产方式相对落后,产业现代化程度不高,技术创新能力不足。建筑垃圾增长将对市容环境卫生和生态资源保护带来巨大压力,同时也会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这些都对建筑垃圾再生利用提出更高的要求。
建筑垃圾需要占用大量空地存放,污染环境,浪费耕地,已成为不少城市的一大公害。国际上,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将建筑垃圾作为一种新资源进行利用,并着手将其打造成一个新兴的产业,确保对垃圾倾倒量的控制和建筑垃圾的循环再生利用。笔者以为,从总体上看,我国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已迫在眉睫,尤其是需要着力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要解决认识问题。明确建筑垃圾是城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必须解决的问题,资源化设施和道路、给排水、生活垃圾回收处理等一样,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城市正常运行和持续发展的基础。建筑垃圾资源化不是短期行为,而将成为新常态和新兴环保产业。
二是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引导。发展循环经济既需要政府的倡导和企业的自律,更需要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只有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才能在全社会树立起科学消费、保护环境和废弃物综合利用的良好风尚。
三是要坚持科学的利益导向。一方面要建立完善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体系,确立循环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另一方面,加大对循环经济的政策支持力度。如对于参与循环生产、回收和加工废旧物资的企业,给予适当的税收、信贷等方面的优惠,建立卓有成效的激励机制,大力支持发展循环经济的科学研究和发明创造等。
四是建筑垃圾处置应从源头上着手,在设计阶段、开发阶段就对建筑总量进行核实,在建筑开发前进行预收费管理。在再利用方面,可以采取土壤的固化技术等方法,提升建筑废弃物的利用率。对建筑垃圾处理的全过程,也应进行信息化的封闭式管理。
应该看到,如果不能从根本上改变粗放型增长方式,想要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将会面临更多压力。让建筑垃圾变废为宝是一项社会性的事业,不仅需要企业的努力,更需要一系列政策以及适当的财政资金支持。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家园将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