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直管县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县(市)发改局(委),益阳市发改委,芷江县发改局:
《2016年省预算内基建投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实施方案》经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按要求认真组织专项申报工作,争取尽快下达投资计划,推动专项尽早实施。
联系人:陈炳栋,联系电话:0731-89990938
邮 箱:hntgb@vip.163.com
附件:2016年省预算内基建投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实施方案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5日
附件:
2016年省预算内基建投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确保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意见》(湘发〔2016〕1号)精神,拟实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专项。
一、实施目标
在全省13个省直管县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县(市)、益阳市现代农业改革试验区及芷江县,以拉长农业产业链、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为切入点,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支撑,以生产经营合作或农村土地股份合作为主要方式,通过示范
项目带动,推动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服务、加工、销售“四位一体”融合发展,促进农业相关产业联动集聚、生产要素跨界配置和适度规模经营、农产品产加销等相关服务业的有机整合,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降低农业产业经营成本,提高农业附加值,培育农村新业态,拓展农民增收渠道。
二、实施重点与方向
1、实施主体。支持的实施主体主要为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现代农业综合园区和县级产业平台等。实施主体既要有第一产业的生产基地,又要有相关的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产品销售、统一服务、休闲旅游等第二或第三产业。
2、重点方向。一是主要经济作物(茶叶、蔬菜、瓜果、油料等)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产地批发市场等辅助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优质品良改种的育苗、育种引进。二是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的中小型设备购置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仓储烘干、加工能力等设施建设。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综合性服务、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开展新技术、新品种的示范、推广技术培训等。
三、安排原则及方式
1、安排原则。一是突出主导产业,每个申报单位选择支持的产业为该地区的主导产业之一。二是突出重点项目,每个申报单位从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中重点选择1-2个项目申报。三是突出实体项目,支持项目属于土建或设备购置项目,须形成实物工程量和固定资产投资。四是突出改革示范,支持项目应具备创新性、示范性,能够以点带面。
2、安排方式。2016年安排专项资金4000万元,经申报材料初审、现场踏勘、联合审查,选择15-20个重点项目,以资金补助的方式给予支持。
四、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条件。一是项目前期工作完善(项目须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二是项目具备年内开工建设条件;三是项目单位已落实自筹资金;四是已获得过国家或省级政府性资金支持的项目不能申报。
2、申报要求。一是项目建设单位须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不要求咨询机构编制);二是县级发改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须实地察看,并由县级人民政府出具项目真实性的承诺函;三是13个省直管县试点县(市)、芷江县的项目由县发改部门向省发改委行文申报,益阳市其它县(市、区)由市发改委向省发改委行文申报。
3、时间要求。项目申报截止2016年4月11日。
五、安排程序及监督管理
项目资金安排严格按照《湖南省发改委项目资金申报及安排管理实施细则》(湘发改投资〔2015〕317号)实行。项目资金下达后,项目单位应按申报内容及规模认真实施,接受我委检查稽察及财政、审计监督,按要求定期向我委报告项目建设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