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阳新综合整治露天采石场
2014-06-09来源:环球破碎机网
近日,湖北省阳新县出台《阳新县采石企业综合整治创建绿色矿山实施意见》,全县长江边、河湖边、城区边、干道边、集镇边等“五边”区域可视范围内的露天采石场到2016年将全部关停。
据了解,阳新县此次采石企业综合整治分3年进行,今年全县关停50% “五边”区域可视范围内露天采石场,创建绿色矿山不少于3家;明年全面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2016年前关停所有“五边”区域可视范围内露天采石场,全县保留矿山企业均达到绿色矿山创建标准。
《意见》要求,对全县采石企业的总体布局、开采规模、生态环境、林地占用、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炸药用量、税费征缴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详细的工作台账。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开采要求的采石企业,由企业申请,经镇区政府、林业、水利、公安、电力、国土、安监、环保等部门及县整治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复产复工。
《意见》规定了采石企业复工复审核十不准事项,即:不准新批和新设置采矿权,不准矿山扩界和新增机组,凡出让期限已到期到量或越界超量开采的不批准复工,凡未依法缴纳税费的不批准复工,凡未按标准配备矿石运输车辆的不批准复工,凡违法占用林地的不批准复工,凡证照手续审批资料不齐全的不批准复工,不符合安全距离和安全生产条件的不批准复工,周边群众反映问题强烈的不批准复工,非法转让采矿权的不批准复工。
《意见》强调,对达不到绿色矿山标准的采石企业由县政府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经整改验收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停产整顿直至关闭;对率先达到绿色创建标准的矿山企业,优先申报省市级绿色矿山,并享受适当增加开采规模、提前返还备用金等优惠政策。
责任编辑: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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