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建筑垃圾专项整治会议部署要求,今年11月以来,海南住建、发改、生态、资规、公安、司法、交通、水务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海南省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全域部署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
据介绍,《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与工作目标,细化整治行动的时间安排与保障措施,重点围绕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源头管理、规范运输、消纳处置设施、存量建筑垃圾治理等5个方面排查整治以及健全信息化监管、开展违规倾倒联合执法等重点工作任务。
《行动方案》印发后,省住建厅与省司法厅联合成立省级层面整治行动工作协调小组,负责会同相关部门,统筹调度全省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各相关工作。通过建立全省通讯工作群组,指导各市县环卫、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健全建筑垃圾私拉乱倒常态化巡查和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开展建筑垃圾违规倾倒联合执法行动、建立健全数据定期收集汇总与报送机制、加大宣传和信息引导等,推动协作联动、进一步形成监管合力。
海南18个市县(三沙市除外)都各自成立建筑垃圾整治工作小组,形成综合执法、环卫、公安、交通等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积极开展多次建筑垃圾执法专项整治行动。此外,各市县还充分利用政府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加强城市容貌、建筑垃圾处置等常态普法宣传教育与鼓励群众参与建筑垃圾监管。各市县综合执法部门还将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的情况形成了一批典型案例,供涉及专项整治行动的相关部门借鉴和参考,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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