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斧砍,如刀劈。在京山至安陆公路沿线,抬头可见一座植被毁坏、山体损伤的半截子秃山,这就是雷头山矿区。
自上世纪70年代起,最多曾有20多家企业在此采矿,2011年关停,并被京山县列入治理计划。然而,至今裸露在外的山石依旧让人触目惊心。
据了解,湖北省现有矿山企业3694家。采矿业带来财富,随之产生的地质环境问题却不容忽视。山体裸露、地质灾害、含水层破坏……谁来抚平大地的疮痍?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表示,《湖北省“矿山复绿”行动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已于今年3月开始实施。被纳入复绿计划的矿山共610座,治理面积共6762.92公顷,主要分布于全省自然保护区、景观区、聚居区的周边和交通干线、河流湖泊的可视范围。
预计2015年前治理矿山266座,2016年至2020年治理矿山344座,总投资21亿多元。《方案》规定,按“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由原采矿权人编制矿山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缴纳备用金和保证金,进行治理;历史遗留、责任人灭失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以地方政府主导,统筹安排资金治理。
然而,由于众多矿山开采已年深日久,责任主体多已灭失,矿山复绿困难重重。“近几年,省财政每年用于矿山治理的资金约2000万元,仅能治理不到10座矿山,且每个项目安排的投资偏少,离复绿的要求差距较大。”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处长施伟忠说,资金不足是矿山复绿的最大难题。
施伟忠表示,复绿工程投资大、周期长,建议各级政府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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