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兹别克斯坦对我汽车进行反倾销调查的预警通知
2008-05-10来源:中国振动机械网
各有关汽车出口企业:
近日,我会得到商务部公平局通知,乌兹别克斯坦将对自中国进口的汽车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乌方认为中国汽车以非常低的价格出口到乌兹别克斯坦,而且数量猛增,2007年的增长近50%,造成乌兹别克斯坦本国汽车行业的严重亏损。
目前我们尚未得到正式立案材料,根据初步掌握的信息,受调查产品的大致范围是具有火花塞式和往返行程内燃机,排气量1L,1-1.5L,1.5-1.8L,1.8-3L,乌方对应税号:8703211090 ,8703221099,8703231910,8703231920,以及税号为8703231990的微型汽车和医用车。
乌兹别克斯坦不是WTO成员,我们正在通过驻外使馆经商处积极与对方接触,获取调查程序及调查问卷等具体信息。希望企业做好应诉准备,我会在获得进一步信息后,将马上通知企业。
机电商会联系人:法律部刘鹏旭 电话:010-58280852
汽车分会傅培昭 电话:010-58280913
二OO八年五月五日
(源自:机电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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