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四川省国土勘测规划研究院编制的《四川省“矿山复绿”行动实施方案》于3月7日在北京通过了由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组织的专家审查。专家组认为,《方案》是在充分收集有关资料、摸底调查、建立矿山复绿档案、划分复绿责任主体等工作的基础上编制的,依据充分,《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明确,工作部署合理,进度安排适当。
“矿山复绿”行动是国土资源部为进一步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加大治理恢复力度,突出治理效果而开展的专项行动,目的是通过采取工程、生物等措施,对重要自然保护区、景观区、居民集中生活区的周边和重要交通干线、河流湖泊直观可视范围(简称“三区两线”)内采矿活动引起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进行综合治理,使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作为《方案》编制单位,规划院对编制工作高度重视,抽调全院技术骨干组成编制小组,并由院领导亲自主持编写。《方案》对2013-2015年我省“三区两线”的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进行了统筹安排,为“矿山复绿”行动顺利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规划院将按专家意见对《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批,并协助省厅地质环境处做好《方案》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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