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国土资源局、有关地质勘查单位:
为提高我国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实现我国地质找矿向深部的战略延伸,国土资源部制定并印发了《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深部找矿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认真组织学习《意见》精神,充分认识深部找矿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地质找矿向深部拓展的意识,树立深部找矿信心,依靠科技进步和理论创新,争取我区深部找矿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二、我区深部找矿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
至2015年,我区深部找矿工作目标是争取发现5个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深部矿床,明显增加已有矿山接续资源储量,延长部分矿山服务年限;力争固体矿产工业矿体勘查深度推进到1200-1500米。工作重点是:
(一)结合全区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工作,选择丹池有色金属成矿带等我区重点成矿区带开展深部矿产资源预测评价,为科学部署我区深部找矿工作提供依据。
(二)加强已有矿山深部找矿工作。组织完成中央资金安排的危机矿山接替资源勘查,提高自治区地质勘查专项经费、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用于矿山接替资源勘查的投入比例,从中择优选择部份矿山开展深部远景资源控制和探索,推进地质找矿向深部转移。
(三)鼓励对新发现的矿产地深部资源的整体勘查,对国有地勘单位实施的新发现矿产地深部资源整体勘查工作从自治区地质勘查专项经费、探矿权采矿权价款中优先给予资金支持。
(四)积极申报和争取国家深部找矿示范工程项目。
三、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大对深部找矿的扶持力度,调查提出本辖区内需中央和自治区资金支持的具有深部找矿潜力的矿山接替资源勘查项目建议,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辖区内矿山企业开展深部接替资源勘查,对在辖区内开展的深部找矿项目给予支持,并做好服务工作。
四、各地质勘查单位在实施地质勘查项目过程中,要树立深部找矿意识,加强成矿规律研究和深部资源预测评价,注意对新发现的矿产地开展深部资源的整体勘查,积极参与已有矿山接替资源深部找矿工作。
附件: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深部找矿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