酝酿了14年之久的中国《反垄断法》8月1日起正式实施。跨国巨头紧张备战,如临大敌。比如,微软就很紧张。多名科技人员的博客猜测认为,微软有可能被告。微软一再强调它对于中国信息产业的贡献,“我们一直努力确保遵守有关公平竞争的法律制度”。不过,微软也没忘记暗示,鉴于《反垄断法》配套措施尚未出台,此时猜测其实施效果为时尚早,人们似乎太着急把微软拉进去。 微软的紧张其来由自,因为微软有过刻骨铭心的痛苦体验,去年10月,微软在一场持续9年的官司中,接受欧盟对其作出的反垄断处罚决定—一张高达7.77亿欧元的罚单。即便在美国国内,微软也备受垄断指责之苦,早在上世纪90年代,微软就因市场垄断行为,被美国司法部起诉,虽几经挣扎,官司仍然告输。虑及有着巨大市场的中国已实施反垄断法,微软自然杯弓蛇影,惶恐不安。其实,不独微软,一些跨国巨头,对反垄断法的实施都有一定的畏葸心理,区别在于程度大小而已。 美国法学家伯尔曼在其著作《法律与宗教》中称:“法律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不管出于何种目的,外企针对劳动合同法、反垄断法实施时所表现出的紧张,恰可证明他们对法律还是有敬畏之心的,一个对法律充满敬畏之心的企业,势必有所忌惮,不敢太造次,太野蛮,太无法无天。可怕就可怕,一些企业毫无敬畏之心,对反垄断法持无所畏惧,或者无所谓的态度。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法律既不能对国内企业法外开恩,也不会让外企享受超国民待遇,外企对反垄断法紧张应是题中应有之义。与此同时,国内垄断巨头是否也应该有所紧张、如坐针毡呢?诚如反垄断法修改审查专家小组的专家,中国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时建中所称,“如果我们只盯外企而放纵国内企业,其实是对民族经济发展的伤害,而不是保护。”如果内外有别,反垄断法的法律尊严和立法初衷难免会被吞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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