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矿山生态修复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据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显示,作为全国首部县域矿山生态修复地方性法规,这部仅12条、近1900字的“小切口”立法,为“中国锰都”生态治理开出法治新方,也为“锰三角”协同治理按下“加速键”。 从“矿海”到“桑田”,法治重塑绿色发展逻辑。花垣县地处湘渝黔“锰三角”核心区,曾因无序开采留下千余矿洞、90万立方米废石等“生态伤疤”。2021年,该县以壮士断腕决心推进治理:封堵全部历史矿洞,复绿1.45万亩,2024年花垣县地表水国、省控断面锰浓度较2023年下降65.7%,获评全国“两山”实践创新基地。 《条例》将治理经验固化为长效机制:首创“全生命周期”责任机制,明确探矿、采矿等13类主体为修复义务人,历史遗留废弃矿由县政府兜底;引入“代履行”制度,6部门可强制修复并追偿费用,破解“新官不理旧账”难题;建立渝黔湘三地执法司法协作机制,破解“跨界污染无人管”困局。 科技“点金”,尾矿库长出亿元产业链。在花垣工业集中区,华垣环能公司生产线将240万吨铅锌尾矿转化为新型建材,年产值达1.5亿元。“每吨废渣创造300元产值,环保账就是经济账!”企业负责人说。这一“吃干榨净”模式被写入《条例》鼓励条款,与龙潭镇石群辉合作社形成“高低搭配”:3000亩尾矿库种桑养蚕,带动128名村民人均年增收1.2万元。目前全县46%修复地块已转型为农业、文旅用地。 “法治刻度”丈量发展新路。随着《条例》落地,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规划即将启动,20项技术标准正在制定。在边城公园的普法现场,近400份《条例》手册被发放,市民向春玲感慨:“要用法律守护家园。”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君表示,法治化修复是绿色矿业新起点。花垣县委书记王京海称:“我们将用法治平衡发展与保护,让青山永驻、金山银山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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