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悉,福清市发改局发布关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厂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总投资为20564.23万元,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厂1座,年处理装修垃圾30万吨,建设工期24个月,公示如下:
福清市城市管理局:
报来《福清市城市管理局关于申请审批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融城管函〔2024〕1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厂项目(项目编码:2403-350181-04-01-352372)。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福清市龙江街道。
四、项目单位:福清市城市管理局。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厂1座,主要建构筑物包含装修垃圾预处理车间、制砖车间、成品车间、综合楼、门卫及地磅房、消防水池及泵房、室外工程及配套工程等,总建筑面积23542.86平方米,年处理装修垃圾30万吨,主要设备包括装修垃圾预处理系统设备、再生压制砖生产系统设备、除尘除臭系统设备等。垃圾处理采用“预分拣+对辊式
破碎+链板给料+一级筛分+二级筛分+磁选+高密度分选+人工分拣+二级破碎+磁选+成品筛分”工艺。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20564.2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6283.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389.57万元,基本预备费890.86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你局自筹解决。
七、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依法决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购等的招标方式,不再核准。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龙江街道已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评估意见表。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