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赣州市政府新闻办、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去年,赣州市获批国家首批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获得中央财政预算内资金3亿元,省级配套资金1千万元,治理面积1175公顷,截至目前已完成治理面积1076公顷,预计2024年可以全面完成治理。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赣州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发展理念,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治已病”去“存量”、“防未病”止“增量”为落脚点,扎实推进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奠定坚实的基础。坚持规划引领,在全省率先编制了市、县两级《“十四五”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将矿山生态修复作为全市生态修复规划的重要内容。坚持多措并举,实行“政府主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修复模式和“宜建则建、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修复原则,采取统筹谋划、组织管理、项目安排、资金争取等措施,开展了一系列试点工作。坚持推进绿色矿业发展,做好持证矿山生态修复,积极推动绿色矿山建设,加大自然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编制并颁布了钨、稀土的绿色矿山市级地方标准,进一步发挥钨矿和离子型稀土矿种在绿色矿山建设中的标杆引领作用。目前全市累计已入库56个绿色矿山,其中国家级18个,绿色矿山总数及国家级绿色矿山数均位居全省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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