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主导+生态保护”助力废弃矿山修复,26名被告人主动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
2023-06-20来源:环球破碎机网
微风摇曳,草长莺飞。近日,走进安福县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层次分明的梯状地块中,各色花儿争奇斗艳,油茶树吐着嫩芽,好一幅生机盎然的画面。与如今“一步一景”截然不同的是,几个月前这里还是一片满目疮痍的边坡高陡:砂石裸露、污水横流,坑塘积水、渣土乱堆。
矿点修复前全貌
矿点修复后全貌
近年来,安福县自然资源局和县法院积极探索“司法主导+生态保护”机制,着力打击生态环境破坏行为,单案收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自2020年以来,县法院在审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中,26名被告人主动向法院或县林业局缴纳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
由于县法院办理的环境资源刑事案件损害结果发生地较多且分散,单案收取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较少,难以实现在损害结果发生地直接开展生态环境修复相关工作。为确保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专款专用,达到修复一处、警示一批的效果,切实发挥好各部门的联动作用,经县法院、县自然资源局和县财政局会商,报请县政府同意,将收缴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统筹用于安福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治理点中的山庄乡连村村取土场进行生态修复。
经技术单位现场勘测后,出具了初步设计预算方案。该取土点面积约28亩,主要是以往取土、取煤矸石造成的高陡边坡、积水坑、弃土堆等,因土壤含有煤矸石成分,虽废弃多年,但自然恢复的植被稀疏,存在水土流失现象,对周边农田和村庄造成了一定影响。当前已收缴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优先用于该矿点修复,不足部分由县财政承担。
同时,为保证修复效果,由县自然资源局作为项目业主负责项目实施和验收,县法院共同参与监管,确保工程做出成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用到实处,将该取土点打造成生态修复精品示范点。
下一步,安福县自然资源局将以“司法主导+生态修复”工作为契机,立足部门工作职责,继续发挥各部门之间联动机制,扎实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王子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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