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废城市”中的“废”具体指固体废物,包括一般I业固体废物、工业危险废物;农业生产中产生的秸秆、畜禽粪污、废弃农膜、农药包装废物等农业废弃物;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污水污泥、医疗废物等。“无废城市”不是指没有固体废物产生,也不意味着所有固体废物完全资源化利用。
201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首次明确”无废城市”定义: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
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阶段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2021年11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推进城市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 十四五”时期,推进100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
2023年初,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发改委等26部门联合印发了《河南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主线,对全省“无废城市”建设进行全面部署。
生活垃圾方面,《方案》要求全面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深入推进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工作,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做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积极推进厨余垃圾无害化、资源化。省辖市和黄河流域县(市)建成集中处置为主、分散处置为辅的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和相匹配的收运体系,基本形成厨余垃圾单独处置为主、“预处理十焚烧”处置为辅的处理模式。
工业固体废物方面,《规划》提出,要发展绿色低碳产业,促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拓展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途径,推动
尾矿、煤矸石、粉煤灰、冶炼废渣、脱硫石膏、赤泥等高附加值综合利用。鼓励电力、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等企业及园区建设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设施。
建筑垃圾方面,《规划》提出,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污泥无害化处置,大力发展绿色建筑,积极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倡导绿色施工,促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推进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鼓励就地就近利用建筑垃圾,推广许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特许经营、循环利用”的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模式。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推进城镇污水污泥就地深度减容减量。鼓励采用“生物质利用十焚烧”等处置方式,健全城镇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体系。
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既协同推进水、气、土污染治理,又有助于解决这些领域治理后最终污染物的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在“十四五”时期拓展和深化河南省“无废城市”建设,对河南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建设生态强省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