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土地供给管理
2021-11-04来源:环球破碎机网
近日,河北省政府发布《关于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内容包括进一步优化土地供给管理,推动建设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
在规范土地转用征收及收储流程方面,《实施意见》提出,统一制定土地转用征收及收储流程。根据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土地统筹安排转用、征收时序,征收后的土地及时完成收储,保障项目用地需求。同时,规范土地转用征收报批时限。县级优化土地组卷报批程序,组卷时间一般不超过2个月;市级压缩审查时限,审查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省级实行网上并联审批,审查时间不超过9个工作日。实行建设用地全流程网上审批,用地申请、审查、缴费、批复全过程网上办理,严格落实“一次不跑”“不见面”审批。
在规范土地供应办理程序方面,《实施意见》要求,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市、县自然资源部门受理申请后,在14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和供地方案(不含批前公示时间和报市、县政府批准时间),供地方案报经市、县政府批准后出具划拨决定书。符合出让、租赁条件的,市、县自然资源部门和公共资源部门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审查,除依法可以采取协议方式的外,均应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竞争性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
在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储备方面,《实施意见》明确,要科学确定年度土地储备规模和新增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加大城镇建设用地储备力度,增强土地市场供应,促进土地高效利用,力促“项目等土地”变成“土地等项目”。在前期开发方面,要按照储备地块的规划,完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真正的“净地”“熟地”。实施“标准地”改革模式,有力保障重点产业项目。鼓励“标准化厂房”建设,促进中小工业企业和外来产业投资项目集聚发展。
此外,《实施意见》强调,要推行“多测合一”。将项目建设中涉及的测绘业务进行整合,实现全流程“多测合一”和成果共享。统一测绘技术标准和规则,推进测绘成果共享,提升审批效率。在用地、规划、施工、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等各阶段,实现覆盖各阶段的行政审批、行政确认等工作涉及的测绘业务整合为一个测绘事项,技术成果达到相关标准要求的,有关部门不再进行实体工程现场核实验收。
责任编辑:王子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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