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近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征求《重点区域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文件中有多项内容与砂石行业密切相关,《征求意见稿》提出:
加快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
鼓励以港口、
矿山和大型工业企业为重点,出台推进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或使用 15 年以上)非道路移动机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场内作业车辆淘汰更新政策。
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
推进年货运量 150 万吨以上的工矿企业、物流园区基本实现铁路专用线连接。加快推进
砂石骨料等建材行业和工业园区为重点,开展大宗货物运输摸底调查,12 月底前完成港口和重点行业大宗货物运输结构调整“一企一策”方案。
加强扬尘综合管控
2021 年底前,沿海及内河大型煤炭、矿石等干散货码头和主要交通干线、铁路物料堆场全面完成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
这三项政策对同砂石行业生产运输息息相关,砂石人不可不知!
《征求意见稿》和砂石行业相关主要内容如下:
实施范围:考虑各地秋冬季大气环境状况和区域传输影响,重点区域秋冬季攻坚范围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和汾渭平原城市基础上,增加河北北部,山西北部,山东东、南部,河南南部部分城市。具体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秦皇岛、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承德、沧州、廊坊、衡水市,雄安新区,定州、辛集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大同、朔州、晋中、运城、忻州、临汾、吕梁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济宁、泰安、日照、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南阳、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济源市;陕西省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含韩城市)及杨凌示范区。
加快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
全面完成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淘汰任务目标,已经淘汰的柴油货车,要按照要求进行集中拆解,确保真淘汰。加大检查力度,严禁已淘汰车辆在城市周边、农村等地区非法营运或进入工矿企业内部使用。各城市要组织开展国六排放标准重型燃气车专项检查,通过路检路查、入户检查等方式,检查核实环保信息公开、污染控制装置和排放等情况,重点核实三元催化器和后氧传感器是否异常,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三元催化器及回收、私拆三元催化器行为,对查出异常的车辆,除按规定进行处罚外,还要倒查排放检验机构年检情况。
鼓励以港口、矿山和大型工业企业为重点,出台推进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或使用 15 年以上)非道路移动机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场内作业车辆淘汰更新政策。积极推进港口、机场、物流园区、工矿企业场内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化,率先在钢铁等行业开展氢燃料电池车示范。按要求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识登记,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场内作业机械、车辆超标和冒黑烟问题,实现重点场所全覆盖,将超标排放突出的单位纳入失信企业名单。
各城市要建立打击非标油部门协作机制,按照成品油标准对内燃机燃料进行管理,坚决打击非标油品,对柴油进口、生产、仓储、销售、运输、使用等全环节加强监管,全面清理整顿无证无照的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船)和黑加油站点;加大车船油箱实际使用柴油抽测力度,对发现的非标油问题线索进行追溯,严厉追究相关生产、销售、运输者主体责任。
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
各地要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和联运转运装卸衔接设施建设,提升现有专用线运输能力,推进重点区域铁路场站适货化改造。推进年货运量 150 万吨以上的工矿企业、物流园区基本实现铁路专用线连接,其他企业发展“铁路+新能源接驳或封闭式皮带管廊”的运输模式。加快推进沿海港口矿石疏港“公转铁”,沿海主要港口、唐山港公路集输港运量下降 10%。以港口和火电、钢铁、石化、化工、煤炭、焦炭、有色、建材(含砂石骨料)等行业和工业园区为重点,开展大宗货物运输摸底调查,逐一核实铁路、水路、管道等清洁运输情况,12 月底前完成港口和重点行业大宗货物运输结构调整“一企一策”方案。加快提高唐曹、迁曹铁路货运量,水曹铁路实现年底通车运行。重点区域直辖市、省会城市推进“内集外配”的城市物流公铁联运方式。
加强扬尘综合管控
强化扬尘管控,各城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 7 吨/月·平方公里,鼓励各地细化降尘量控制要求,逐月实施区县降尘量监测排名。加强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严格执行“六个百分之百”,道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实行分段施工。将施工、监理单位扬尘防治落实情况纳入信用评价管理。强化道路扬尘整治,推进吸尘式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加大城市外环路、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重要路段冲洗保洁力度。对城市公共区域、长期未开发的建设裸地,以及废旧厂区、物流园、大型停车场等进行排查建档,采取绿化、硬化等措施及时整治扬尘。全面清理整治铁路两侧500 米范围内的防尘网,对原防尘网覆盖的渣土堆等,进行清除、固化处理或喷洒抑尘剂。2021 年底前,沿海及内河大型煤炭、矿石等干散货码头和主要交通干线、铁路物料堆场全面完成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
关于征求《重点区域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重点区域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我部起草了《重点区域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意见,并于2021年9月22日前反馈我部,电子件请发至联系人邮箱。
感谢支持。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吴晨、董远舟
电话:(010)65645579、65645573
传真:(010)65645580
邮箱:dqsgdy@mee.gov.cn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重点区域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征求意见稿)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