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设立25个河砂可采区 年开采量386万立方米
2018-09-18来源:环球破碎机网
日前,河南洛阳市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河道砂石资源开采的意见》,对河道砂石资源开采进行规范,河道流经城市区和县城区段一律不设砂场,确保防洪安全和涉河工程安全。
意见指出,洛阳市将严格按照上级批复的河道砂石开采规划设立可采区、禁采区,全面统筹河道砂石开采总量。
根据意见规划的开采区域,洛河、伊河、伊洛河、北汝河干流共设可采区25个,开设砂石场25个,规划年度开采总量386万立方米。
意见要求,各县(市)政府要借鉴外省、市砂石开发利用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引导市、县水利投资公司或其他具有规模化开采能力的国有公司,采取市场化竞争模式,进入砂石开采领域,规范砂石开采秩序,有效遏止零星化开采、无序开采等乱象,提升河道平整和生态修复能力。
意见明确,从事砂石开采的经营主体应具有与从事
采砂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济能力,配备有规范的开采设备和采砂专业技术人员,并依法依规取得营业执照,五年内没有违法采砂纪录。按照省政府相关规定,河道采砂权出让可以采用招标或拍卖方式进行。各县(市)政府要科学确定河道采砂权招标、拍卖出让方式和程序,以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源有偿使用的科学性和管理的规范化。
从事砂石开采的企业要遵守下列规定:严格按照河道采砂许可证批准的地点、范围、深度、开采总量、作业方式、船只数量和期限开采;严格遵守海事管理规定,持有海事管理机构颁发的船舶及船员相关有效证书;不得危害堤防、桥梁、输变电线路安全,不得损坏水文、水质测验、通信等设施,不得破坏文物古迹;采砂船只设备及采砂作业不能影响河流水质和周边环境;开采后回填的河床必须保持平顺、无坑、无坨,不得改变河道纵坡和流势,不得影响行洪及航道安全等。
责任编辑: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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