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财政来源有哪些?企业税款?土地拍卖?其实,砂石土也有这般能耐!2024年,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公开有偿处置7宗建设项目多余砂石土,为区财政增收1.032亿元。近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将长乐区这一做法转发全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推广。 项目平整土地前,多余砂石土进行有偿处置。(长乐区资规局供图) 砂石土引发的纠纷 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砂石土看似不起眼,从前却常常引发纠纷,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陈仁友就经历过不少。“一个新建项目,拍得土地的业主说这块地上的砂石土都是他们的,自己用不完就拿出去卖。另一边,世世代代住在这里的村民不干了,也说这些砂石土是他们的,就算项目进场施工了还是不顾阻拦跑进去搬运。” 双方僵持不下,孰对孰错?陈仁友为各方普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相关规定,附着在这块土地上的砂石土属于国有资产。“自然资源部与福建省自然资源厅早有文件,要求建设项目的多余砂石土要进行公开有偿处置,收入归地方政府所有。” 记者找到了福建省自然资源厅于2023年印发的《福建省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暂行规定》。其中提到,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内施工产生的砂石除自用(仅用于本项目场地平整回填、挡土墙及护坡砌筑工程等所需的砂石资源)外仍有剩余的,应当由县级人民政府指定单位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作为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砂石的处置单位,处置单位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具体的处置工作。 管理形成一套规范 细化成11页纸的实施意见 纠纷有了结果,具体如何执行?地方政府面临考验。长乐区主动探索,将上级的要求不断细化,形成了一份11页纸的《福州市长乐区建设项目产生的砂石土管理实施意见(暂行)》,并建立了“四个一”工作法(即一套机制、一份清单、一个专班、一批堆场)。 简单来说,由建设项目业主向属地乡镇报告砂石土自用量,区属国企聘请第三方单位对其进行评估测算,确认无误后,再聘请第三方单位测算价格,形成处置方案后报到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评审,通过后将方案报送区政府批准,之后委托公共交易中心进行招拍挂程序。 这套规范有何优势?可归结为明确标准、形成合力两个方面。 明确标准——这套规范明确了“政府主导、部门监管、市场运作”的处置原则,对砂石土实行分类处置,详细规定了费用测算方式;在适用范围上,清晰界定了可开展多余砂石土处置的建设项目类型和砂石土自用范围,避免了资源的不合理利用;在处置流程上,从摸底排查到处置收入收缴,各个环节紧密相扣,通过科学测算砂石土量、合理确定出让起始价、严格报批处置方案、规范组织公开招拍挂等措施,实现了砂石土资源的市场化配置。 形成合力——长乐区建立了“多规会商”制度,强化源头管控和过程监控,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了部门联动、协同监管的良好局面。通过加强事后监管,对项目砂石土处置采挖后进行复核,确保不出现超范围、超标高、超期限采挖等问题。“‘多规会商’制度有利于加快处置进度,有利于监管。比如,最早有些企业思想不通,和我们玩躲猫猫,有了城管部门、交警部门的监管,他们有多余的砂石土,没有证想运也运不出去。”陈仁友说。 不断探索完善管理 力争今年时限压缩至半年内 制度创新并非一蹴而就。早在2020年,长乐区就有偿处置了全省第一宗建设项目多余砂石土,至今已经成功推动16宗有偿处置,为区财政增收约4.74亿元。从无到有,必然也经历了一些波折。“起初,我们是由属地乡镇来推动,后来发现乡镇做这件事情缺人手、缺技术、缺资源,后来才决定改为由区属国企推动。”陈仁友说。 福州市长乐区领航土地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区属国企,就曾处置过多个项目的多余砂石土。“这么多年,我们也是摸着石头过河。”朱鑫宇是长乐区领航公司产业部负责人,他坦言,起初常常要为环节“怎么办”跑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问意见,现在流程越来越规范,推进越来越顺利。“比如提前介入这点就给我们后续处置工作减轻了很多压力。原来项目交到我们手上的时候时间都很紧,不管怎么并联推进,企业都急得不行。现在企业在做土地报批时,我们同步做砂石土处置,土地完成拍卖了,我们这边也完成处置了,可以直接进场,不耽误时间。” 对于这点,福建大东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办主任林静感触颇深。“对于企业来说,时间就是金钱。早在这项政策推出之前,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来征求意见,我们当时就提出了要尽量简化流程、提高效率、缩短时限。诉求后来也被采纳了,同步推进节省了3到5个月的时间。”林静介绍,近年来大东海公司为延伸产业链,接连筹划建设两个项目,都进行了多余砂石土有偿处置。 每次下乡,陈仁友与同事都会向企业了解这项政策的反馈,不断完善、优化流程。“今年我们还要进一步压缩时限,在项目选址阶段就介入推进,争取把处置时间压缩到半年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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