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晚上,马关长龙矿业有限公司发生安全事故,一名受伤工人经抢救无效死亡。昨日,该县公布《马关长龙矿业有限公司生龙选矿厂“4•14”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对马关长龙矿业有限公司、负责人丘平安、安全管理员吉小跃立案调查。
报告称,当晚8点30分左右,马关长龙矿业有限公司生龙选矿厂一车间Ⅱ号破碎机破碎工龙少超在上班过程中,不慎掉入破碎机料仓(漏斗),被矿料掩埋窒息,经过抢救无效死亡。经查明,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龙少超在生产作业过程中,未认真观察周围环境,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掉入破碎机料仓(漏斗)。事故调查组认定,马关长龙矿业有限公司“4•14”事故属于一般物体打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调查组建议,由马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马关长龙矿业有限公司、负责人丘平安、安全管理员吉小跃立案调查;由于龙少超在此次事故中已死亡,不再追究其责任。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2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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