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申请资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5号,以下简称《通知》),并于2018年3月18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
主要内容及总体要求
《通知》主要包括5个部分:
矿业权申请资料清单要求;
矿业权申请资料要求;
矿业权申请(登记)书格式及要求;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意见及其他部门文件;
其他规定。
总体要求如下:
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由申请人负责;提交内容一致的纸质、电子文档各一份;原则上申报资料纸质件应为原件,复印件应清晰、完整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申请登记书及申请书应按修订后的格式向国土资源部提交,并附电子报盘,报盘文件格式应符合规定;矿业权申请范围的拐点坐标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向国土资源部提交申请前,先请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就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按范本格式出具书面意见,以PDF文档形式通过“国土资源主干网”直接传输至部政务大厅。涉及铀矿采矿权按秘密级文件报送。军事部门意见由审批登记机关直接征询,其他部门文件资料由申请人按规定报送。
《通知》申请资料清单及要求仅适用于国土资源部审批登记申请,省级以下可参照执行。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2251号
扫破碎机网微信公众号-阅读行业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