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宁夏“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2017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确定更大范围内停工通知!
1、11月16日起,贺兰山东麓采砂采石企业全面停止砂石开采。
2、12月1日至2018年3月10日,继续实施水泥企业错峰生产,县级以上政府对铸造(不含天然气炉、电炉)、铁合金、砖瓦窑等重点企业实施错峰生产。
3、全部淘汰城市建成区2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小型工业燃煤锅炉在冬季采暖期必须实施停产措施。
4、今年11月起至2018年3月31日,宁夏区除水利工程外的各类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等单位落实全部停工。
此外,自治区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环境执法攻坚行动继续加强。自治区“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地区,会同有关部门严格追究有关市县、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2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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