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 受采购单位委托, 就双辊齿牙式破碎机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响应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公告如下:
1、采购类型、方式:自行 采购委托代理,竞争性谈判。
2、采购项目名称:双辊齿牙式破碎机采购项目。
加入日期: 2016-10-09 截至日期: 2016-10-18
3、 采购项目编号:JAGK20161008001
4 、 采购内容:
标项序号 标项内容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双辊齿牙式破碎机 采购项目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采购预算为 16 万元 。 设备及配件供货、安装、调试等
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
5、合格的谈判响应方应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
5.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6、谈判报名时间和地点:
6.1 、 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9日起至2016年10月13日止,上午 8 : 30 ~ 12 : 00 ;下午 13 : 30 ~ 17 : 00 (节假日除外)。
6.2 、发售地点: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县递铺镇灵芝西路68号)。
6.3 、 标书售价: 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6.4 、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1)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响应供应商近一个季度的社保证明及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7、谈判响应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 3000 元。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 16 点前到帐 ; 可用汇票、转帐或电汇等方式,必须从响应方的基本账户交纳,拒收支票、现金和现金缴款单;
账户名称: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之江支行 ;
银行帐号: 1202022919900065122 ;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8.1 截止 时间: 2016 年 10 月 18 日下午14:00时,逾期不受理;
8.2 提交地点:安吉县递铺镇灵芝西路68号二楼会议室。
9、谈判时间、地点:
9.1 谈判 时间: 2016 年 10 月 18 日 14 时;
9.2 谈判 地点:安吉县递铺镇灵芝西路68号二楼会议室。
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上注明的企业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上注明的企业负责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上注明的企业负责人)证明和身份证,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上注明的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未携带规定证件或迟到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10、售后服务要求:
质保期: 实际设备试运行验收日期起12个月。
11、业务咨询:
1 、采购单位:安吉县交通建设工程公司
联系人:陈明
联系电话: 0572-5220667
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 安吉县递铺镇灵芝西路68号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 0572-5880528
传真: 0572-5867199
3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公路管理局纪检部门
联系电话: 0572-5310739
13、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收费额按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货物招标收费标准收取。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2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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