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受委托对其下属所属企业生产所需钢球进行招标采购,告知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注意事项
1、项目名称:钢球采购招标
2、资金来源:企业全资自筹;
3、采购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高铬铸造钢球Φ120mm、Φ100mm、Φ80mm、Φ60mm、Φ40mm约1900吨(其中哈图金矿500吨、伊犁公司1000吨、哈密金矿400吨)
4、交货期:按与招标人所签订合同或供货协议为准。
5、交货地点:西部黄金克拉玛依哈图金矿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厂、西部黄金伊犁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厂、西部黄金哈密金矿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厂(具体运输路线情况请自行踏勘或直接咨询招标人)
6、项目概况及质量要求:Ⅰ标段年处理原矿40万吨;Ⅱ标段年处理原矿60万吨;Ⅲ标段年处理原矿12万吨。
球磨机配置情况:
A、三个标段球磨机型号
Ⅰ标段: Ⅰ段MQG3254格子形型球磨机 1台
Ⅱ段MQY3245溢流型球磨机 1台
再磨MQY1530溢流型球磨机 1台
Ⅱ标段: Ⅰ段5525自磨机1台
Ⅱ段3235格子型球磨机 1台
Ⅲ段2740溢流型球磨机 1台
加入日期: 2016-09-22 截至日期: 2016-10-24
再磨1535溢流型球磨机 1台
Ⅲ标段: Ⅰ段2140格子型球磨机 1台
Ⅱ段1830溢流型球磨机 1台
1530格子型球磨机 2台
B、工艺指标要求、矿石硬度及性质
Ⅰ标段细度要求:Ⅰ段-200目含量50%-55%,Ⅱ段-200目含量85%以上,再磨-400目含量90%以上;矿石硬度:硬度8-12;种类:蚀变玄武岩。
Ⅱ标段细度要求:Ⅰ段-200目含量50%,Ⅱ段-200目含量65%以上,Ⅲ段-200目含量88%以上,再磨-300目含量94%以上;矿石硬度:硬度8-10;种类:原生矿及少许氧化矿。
Ⅲ标段细度要求:Ⅰ段-200目含量65%,Ⅱ段-200目含量92%以上,矿石硬度:硬度8-10;种类:黄铁矿及石英脉矿石。
C、质量要求:高铬钢球表面硬度≥58,Cr>10-14%、S≤0.08%、P≤0.06%、破碎率≤5%,无明显失圆现象;外形符合相应国家标准。Ⅰ标段综合单耗不得高于1.1千克/吨矿石处理量Ⅲ标段综合单耗不得高于1.4千克/吨矿石处理量。
7、中标条件:本次招标以采购区域为单元,划分为三个标段,分别确定中标单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各标段的投标。
由评委分别对投标人的各标段进行评分,按得分高低排出次序,综合得分最高者为各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本次招标设有拦标价,开标前5日以电话形式通知拦标价格。
评分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其中投标人商务报价70分,技术标30分。按评标后的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8、其他要求:中标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的要求需要进行供货,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在规定期限完成供应。若中标方出现无故终止供应、供应不及时或产品以次充好等现象,招标人除将其永久剔除供应商资格外,还将按照生产损失程度进行索赔。
三、投标人报名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万元,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要求开具17%增值税发票);
2、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供货或销售业绩,须提供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与投标产品类似的供货或销售业绩合同(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参与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报名起止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6日至9月30日(上午09:30—13:30,下午15:30-18:30)期间报名。
报名地点:西部黄金总部办公楼,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融合南路501号12楼矿贸公司贸易部
投标人报名时进行资格预审,需提供以下证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一份即可)、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本企业的产品质量认证书及产能情况介绍;
4、提供本企业的销售概况,提供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与投标产品类似的供货或销售业绩合同(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经本公司对投标报名人资质进行审查,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经审查合格的方可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自2016年9月26日至 2016年9月30日,上午 9 :30-13:30 ,下午 15:30- 18:3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西部黄金总部办公楼,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融合南路501号12楼矿贸公司贸易部
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的递交: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的投标人需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向招标人递交标书费1000元整(大写:壹仟元)与200000元整(大写:贰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标书售出后概不退款。在投标保证金递交之日至招标人确定 中标人 的这段时间内, 投标人 不能要求退出竞标或者修改 投标文件 ;而一旦成为招标人确定的第一预中标人后,若招标领导小组对第一预中标人没有提出反对意见的,第一预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中所列合同条款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三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供销合同。否则, 投标人 就要承担 投标保证金 被招标人没收的法律后果。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转账、 现金 支票、 银行汇票 等形式进行交纳,招标人对本次招标不接受现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支付。
我们将在 中标 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 供应商 的 投标保证金 , 中标供应商 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金,若中标人所供标的物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质量无法满足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扣除投标保证金。
电子转账的请将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汇至:
户 名:西部黄金新疆矿产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区维泰路支行
帐 号:65001615300052500933
汇款单上注明汇款用途,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传真给我公司。
传真:0991/3778583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10月24日下午15:00 时(北京时间 )
2、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于2016年10月24日,下午15:00 时 (北京时间 )。投标人请于开标当日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西部黄金新疆矿产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贸易部秦向功处,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届时请各投标人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七、有关招标的详细情况,请与招标人联系。
招标单位:西部黄金新疆矿产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融合南路501号西部黄金12楼
联系人:秦向功 邮编:830012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2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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