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许昌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在省住建厅、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指导下,许昌市城管局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锐意创新、克难攻坚、大胆实践,探索开展“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特许经营、循环利用”的建筑垃圾管理及资源化利用新路子,取得显著成绩,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95%,不仅有效解决了建筑垃圾无处堆放、污染环境等难题,而且实现了建筑垃圾变废为宝、化害为利,对促进许昌循环经济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表彰我市在建筑垃圾管理及资源化利用方面的先进做法和经验,7月5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授予我市“河南省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市”荣誉称号。
目前,作为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龙头企业——金科资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在我市所辖的几个县(市)都成立了分公司,首先在许昌市域范围内得到了推广和复制,并先后在信阳、淮南、宿州、广州、苏州等外地市进行推广。我市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政府主导是前提。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为做好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市政府建立了建筑垃圾管理及资源化利用工作联席会制度,定期组织魏都区、许昌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和市住建、公安、交通、公路、水务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有力地促进了建筑垃圾管理及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开展。二是成立专门管理机构。2014年成立了许昌市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为确保执法正常开展,在经费使用和执法装备配备上给予了大力支持,更新了巡查车辆,配备了执法摄录仪、对讲机等设备。同时,合理划分了管理区域,实行分区管理和网格化管理,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三是加大政策资金扶持。一方面,积极协助企业争取上级资金,另一方面,积极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政策配套是基础。一是坚持规划引领作用。2015年我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了《许昌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专项规划》,目前已经市规委会批准实施;许昌市政府持续加大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扶持,规划了静脉产业园,今后将成为我省第一家建成投用的以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为主的静脉产业园。二是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先后出台了《许昌市施工工地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许昌市建筑垃圾管理及资源化利用实施细则》,细化了部门管理责任和监管责任,进一步提供了政策依据。三是严格处置费征收使用。市城管局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建立了建筑垃圾处置费监管账户,规范了征收程序,严格了处置费征收监管;2016年初制定了《许昌市建筑垃圾处置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规范了处置费征收使用,实现了持续良性发展。
综合监管是根本。一是注重宣传引导。积极宣传建筑垃圾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建筑垃圾处置费征收额度及用途等,普及建筑垃圾减量排放和资源化利用的理念。二是突出源头治理。实行核准制度,对建筑垃圾的产生量、运输量进行事前核准,对运输的线路进行明确规定;实行“四统一”管理,即统一审批、统一收费、统一清运、统一利用。;实行24小时巡查值班制度,加大巡查频次,对重点区域实行严格监控;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干、责任人分包工地制度,设立施工工地建筑垃圾管理责任牌,对渣土车运输进行严格监管。三是强化部门联动。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四区一县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道路污染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加大巡查处罚力度,有效遏制了建筑垃圾抛撒、车辆带泥上路污染路面现象的发生。四是加强运输管理。督促特许经营企业对运输车辆安装北斗定位系统、视频探头等监控设备,对建筑垃圾收集、运输等环节实施有效监控;督促特许经营企业加大投资力度,积极引进专业运输车辆,购置先进运输设备和升级改造陈旧运输设备。
科技创新是支撑。一是注重科技创新。金科公司在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下,主动与北京建筑大学、湖南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等科研院所(高校)合作,现已研发出多项成果,其中总结的分类收集“四步回收”工艺法,获得了国家发明专利。二是注重设备升级。近年来,金科公司不断加大投资力度,注重对先进设备、核心处置技术的引进,同时对引进的设备进行技术改造。三是注重产品研发。近几年来,金科公司根据市场需求,不断加大产品研发力度,累计投资2亿多元,建成了建筑垃圾
破碎、筛分生产线、再生混凝土生产线、再生预拌砂浆生产线、再生墙材生产线。
资源化利用是目的。一是出台配套措施。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做好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责任的通知》,加大对综合利用建筑垃圾
项目的扶持力度,使我市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得到良性循环发展。二是加强专项督查。对全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由市监察局牵头,市环保、住建、城管等部门参加,对建筑垃圾再生产品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未按照规定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