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全省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提高安全环保节约质效管理水平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决定对所有矿山企业实施“四评级”制度,对经整改后仍未达到规定条件的企业,列入“关闭淘汰”一批名单,依法予以关闭。
5年关闭非煤矿山2283家 总数骤降59.5%
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截至2015年底,我省共关闭非煤矿山2283家,其中地下矿山181家,矿山总数量比2010年下降59.5%,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提升,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逐年下降。
“但从总体上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基础仍然比较薄弱,环境保护意识不强,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质量效益水平不高,较大、重大事故仍时有发生。” 省安监局局长付伟介绍。记者了解到,特别是2015年第四季度,接连发生山东盛大矿业公司井下泥砂透出较大事故和平邑县玉荣商贸有限公司石膏矿重大坍塌事故,暴露出一些企业、部门和地方政府在办矿标准、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存在的一系列问题。
企业逐一进行评级,整改不达标者一律关闭
《意见》决定对所有矿山企业实施“四评级”制度,分别由安监、环保、国土和经信部门负责,按照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矿产资源开发节约利用、质量效益等方面制定综合评级标准,并对每个非煤矿山企业逐一进行“四评级”,评出“优”“中”“差”三个等次。
通过评级实施三个“一批”,即总评类别为“优”的企业,列入“发展壮大”一批名单,给予重点扶持;总评类别为“中”的企业,列入“规范提升”一批名单,限期完善提升;总评类别为“差”的企业,经整改后仍未达到规定条件的,列入“关闭淘汰”一批名单,依法予以关闭。同时,在评级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矿山企业安全、环保、节约、质效管理台账,依法规范监管。
3年内完成较大安全隐患采空区治理
省国土厅副巡视员李克强介绍,本次非煤矿山转型升级行动计划利用3年的时间,由各级地方政府对全省非煤矿山采空区开展全面调查和治理。
我省是矿业大省,特别是淄博、枣庄、烟台、泰安、莱芜、临沂等矿业发达地区,随着金矿、铁矿、粘土矿、石膏矿等的大规模、长期开采,形成了数量众多的采空区。据初步统计,2015年底全省生产非煤矿山采空区达1706万立方米。目前大量已关闭、责任灭失的历史形成的非煤矿山采空区,因没有调查或不掌握具体情况,急需全面调查治理。
李克强介绍,为彻底消除非煤矿山采空区造成的安全隐患,将针对不同情形分类处理:对尚未开展治理或无法开展治理工程而留存突发性采空区坍塌隐患的,通过安置警示牌、发放避险明白卡、制定避险应急预案、开展搬迁避让等预防措施,做好险情和安全隐患防范工作;对于埋深较浅采空区采取开挖回填、高能量强夯、全部垮落法等治理措施,对于埋深较深的采空区采取充填注浆、覆岩结构加固补强及灌注桩等处理措施;对分布范围较大或危险性较大的采空区,必须布设地表变形监测工程,查明地表变形特征、变化规律和发展趋势,为防治工作提供依据。
“十三五”期间原则上不再新批地下井开采非煤矿山项目
根据《意见》,我省将提高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准入门槛,“十三五”期间原则上不再新批地下开采非煤矿山项目,新建露天矿山一律不低于各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开采规模,煤矿生产规模必须达到45万吨以上,铁矿必须达到30万吨以上,金矿必须达到6万吨以上。
我省矿产资源种类较多,资源储量丰富。目前全省已发现矿产资源147种,查明资源储量的有81种,其中居全国前5位的45种,全国前10位的75种。我省居全国第1位的矿产资源有金、自然硫、石膏等10种;居全国第2位的有石油、菱镁矿、金刚石等12种。
截止2015年底,全省共有各类矿山企业2520个,开发利用矿产72种,年产矿产品总量4.60亿吨,天然气4.57亿立方米,实现工业总产值1477.65亿元,矿产品销售收入1265.66亿元,从业人员52.62万人。近年来经过整合,我省矿山开采规模明显提高,大中型矿山比例超过30%。
李克强介绍,下一步我省将提高矿山开发规模和准入门槛。“十三五”期间省内原则上不再审批地下开采矿山项目,之后确需批建的,煤矿生产规模必须达到45万吨以上,铁矿必须达到30万吨以上,金矿必须达到6万吨以上。
同时《意见》明确,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安全生产条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三率”达不到国家和省级最低标准、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矿山,依法坚决予以关闭。
李克强介绍,目前我省基本查清了重要矿种“三率”(即开采回采率、
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指标和采选及综合利用技术现状:煤炭平均开采回采率达到84%,比全国高8%;铁矿开采回采率及选矿回收率超过80%,比全国高3%;金矿平均开采回采率超过90%,比全国高7%。下一步,省国土资源厅将研究制定“山东版”重要矿产资源的“三率”标准。
严禁批准与保护无关的开发活动
省环保厅副厅长葛为砚介绍,环保部门将对对现有非煤矿山,从企业履行环保手续、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污染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环境风险防控体系、环境管理等6个方面进行评级,在环境保护上筛选出不同等级的矿山。对评级“优”的,发展壮大一批;评级“中”的,规范提升一批;评级“差”的,关闭淘汰一批。
同时,严格把好非煤矿山的环境准入关。加强自然保护区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管理,严禁批准与保护无关的开发活动,从源头控制新增非煤矿山建设项目。
不仅如此,环保部门还将组织开展非煤矿山治污设施运行情况和生态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的环保专项检查,着力解决矿山开发带来的大气、水和生态破坏等突出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