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1 、本招标项目静音型破碎机已由 F0301S采购计划批准实施,聚酯事业部,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主招标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包括主机:静音型破碎机,壹台;辅助设施:送料系统、抽料系统、除尘系统,整线满足消防、环保、安全的情况下,紧凑规划,本次设备采购为交钥匙工程,系统安装调试由投标方完成直至设备投入正常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经营、生产制造的资质证明、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具备相应设备及个性化元件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后期维修的能力和经验。
2 、合资及以上品牌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账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业绩要求:提供近3年为知名包装企业类似设备项目中的业绩。
信誉要求: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请于2016年04月28日至2016年05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岷江西路150号普什集团综合办公楼三楼经济运行部 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人 提供 招标文件通过网络发放服务。招标人在收到4.2款要求的证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银行电汇款项后2日内发出。
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五、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次招标文件后,请于收到招标文件后通过电子邮件确认。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川省宜宾普拉斯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岷江西路150号
邮 编: 644007
联 系 人: 罗勇 13568590180
电 话: 0831-3566843
传 真: 0831-3511090
开户银行: 宜宾市工行五粮液支行
账 号:2314 5063 0910 000 3048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2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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