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JLTCZB-2015-7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松原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 已由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吉发改审批[2015]128号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及规模:
建筑部分:主厂房(包含汽机间及锅炉间)、食堂及宿舍楼、办公楼、化水站、综合水泵房、车库、灰库、飞灰稳定车间、点火油库、传达室、门卫兼地磅房、冷却塔、工业消防水池等。总建筑面积约 38625.97 平方米,工程造价12754.4147万元
设备安装部分:热机系统主要设备有汽轮机一台、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锅炉两台、脱硫除尘装置两套、引风机两台;机运系统主要设备原生库电动双梁垃圾抓斗桥式起重机两台、预处理车间电动单梁起重机一台、粗
破碎机一台、成品库电动双梁垃圾抓斗桥式起重机一台及系统配套的输送设备安装;循环水系统主要设备有循环水泵三台、电动消防给水泵一台、柴油机消防给水泵一台、消防稳压泵及配套稳压罐一台、杀菌剂加药装置一套、阻垢剂加药装置一套以及各系统配套的电气仪表工程、监控工程。 工程造价2606.9295万元
加入日期: 2015-12-22 截至日期: 2016-01-13
工程总造价: 15361.3442 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新城乡。
2.3计划开竣工日期为: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306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4 拒绝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2 月 23 日至 2015 年 12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招投标窗口 报名。
报名需提供资料: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5 年 12 月 23 日至 2015 年 12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招投标窗口 报名。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1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招投标窗口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松原鑫祥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同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松原市宁江区扶余大路496号 地 址: 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大街4569号新宇开发大厦13楼
邮 编: 138000 邮 编: 138000
联 系 人: 陈佳龙 联 系 人: 姚女士
电 话: 15980937175 电 话: 18 204386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