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试点再生建材示范基地及收运体系建设
项目,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衡发改备案〔2015〕 41号),该试点项目的设备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湖南锦鑫瀚邦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该示范项目的设备、清运车辆进行招标采购,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 衡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试点再生建材示范基地及收运体系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东阳渡镇东风村及相关收运点
三、投资总概算:
总投资8516.94万元,其中设备估算价为3602万元(本次设备招标约2600万元)。
四、本次招标范围
1 、建筑废弃物固定式处理生产线一条(100TPH);
2 、建筑废弃物移动式处理设备一套(120TPH,含轮胎式
破碎站、筛分站各一套);
3 、清运车辆(渣土车、装载机、挖掘机、洒水车等);
设备、清运车辆名称、规格、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当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按国家法律经营;
2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含2000万元);
3 、投标人应具备国内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用户使用业绩及用户使用报告(要求:固定式生产线,年设计处理规模30万吨以上,附供货合同、用户使用报告扫描件,提供用户地址及联系方式);
4 、清运车辆为知名品牌;
5 、本项目可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人负责
机械、电气、自动化等设备的供货、指导安装、调试工作;
六、履约保证金
要求投标人按中标价的10%提供履约担保。
七、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叁拾万元整
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从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
开户行:建设银行衡阳市华新支行
帐 号:4300 1530 9640 5250 4070
户 名: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投标监管办公室
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填写“ 衡阳市金岭环保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试点项目投标保证金 ”。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见投标者,请从2015年10月1 6 日至2015年10月 22 日(双休日不休息),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
(1) 公告之日起出具电脑打印的有效单位介绍信原件;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到湖南锦鑫瀚邦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开发区长湖街28号君雅阁1404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九、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十、评标办法
依据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重点从招标人的设备制造及成套能力、设备规格型号(配置)及报价、信誉、业绩、商务付款条件等各方面综合评分。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市金岭环保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珠晖区东阳渡镇东风村畔塘组
联 系 人:魏英庆
联系方式:18229221973
招标代理:湖南锦鑫瀚邦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开发区长湖街28号君雅阁1404室(衡阳市人民政府东门对面)
联 系 人:甘雨昊
电 话:0734-3388001, 18507341053
传 真:0734-3388001
该项目招标文件经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