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启动Ⅲ级(黄色)应急响应 重点排污企业限产
2015-09-30来源:环球破碎机网
从环保部门获悉,经预测,天津9月24日至26日空气质量将达到重度污染,符合《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发〔2014〕53号)规定的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条件,经市政府批准,现发布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各区县政府、各责任单位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责任分工,采取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Ⅲ级响应强制性措施:重点排污工业企业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预案采取限产等措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20%。一般污染排放企业采取使用低硫优质煤、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压缩生产负荷等措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现行排放标准限值的80%以下。停止所有建筑、拆房、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停止工程渣土运输)。中心城区及滨海新区核心区道路每日机扫、水洗至少2次;其他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主要道路每日清扫保洁2次;对于可机扫水洗道路的作业频次按照市市容园林委《重污染天气道路机扫水洗应急保障预案》执行。加强公交运力保障。禁止露天烧烤,禁止垃圾、秸秆焚烧。所有水泥
粉磨站、渣土存放点全面停止生产、运行。外环线以内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站内堆放的散体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Ⅲ级响应建议性和健康防护措施:公众要做好自身防护,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以及过敏性疾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
责任编辑: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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