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康盛新墙材有限公司年产15万立方米加气混凝土砌块
项目报我局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公示
建设单位:青田康盛新墙材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及内容:年产15万立方米加气混凝土砌块项目
建设项目建设地点:青田县腊口镇石塔工业区
项目规模:项目租用青田康盛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的厂区,总用地面积14686m2,总建筑面积7155m2,主要生产新型墙体材料,即加气混凝土砌块。
建设项目建筑功能用途: 工业
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
采取的环保措施:
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汇合雨水一起纳入腊口镇生活污水管网排放;蒸压釜产生的冷却水用作锅炉的喷淋水,循环使用;车间保洁废水经收集用作混料水。
废气:锅炉燃烧木柴产生的烟尘,经水膜除尘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投料斗、混料机排气口处安装除尘器,经处理后的粉尘高空排放,排放高度约15米;砂堆场安装顶篷并定期洒水以降低扬尘;厨房油烟废气经油烟机后排放。锅炉烟尘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达标率为100%;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测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达标率为100%。
噪声:厂方将混料机、空压机和
破碎机等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西侧厂区,与东侧厂界有半封闭式墙体阻隔;厂界噪声昼间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东侧2类、南侧及北侧3类、西侧4类),达标批为100%,夜间噪声达标率为90%。
固废:生产工序中的残次品破碎后作为原料重新投入使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也全部作为生产原料重新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项目对环境影响分类:达标排放
环保审批主管部门:青田县环境保护局
受理电话:0578-6095080 0578-6095016
公示时间:2015.6.8—2015.6.16
我局有意向受理该项目,周围居民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青田县行政审批中心环保窗口反映,若无意见,我局将对该项目出具行政许可文件。
青田县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五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