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灰石单段
锤式破碎机 LPC-10/700-TL
锤头已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PYTL-HW-ZX-GK-2015-2613-1337
2.3 招标范围:石灰石单段
锤式破碎机 LPC-10/700-TL 锤头 4 套。
加入日期: 2015-06-01 截至日期: 2015-06-24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质,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单位需在同力水泥系统或 ( 相同型号 ) 有良好业绩方可报名;
3.4 注册资金不得低于 500 万元。
4. 电子注册与报名
4.1 本招标项目通过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进行全电子化招投标。
4.2 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尚未注册成为河南投资集团供应商库正式会员的,需先登录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审核成为河南投资集团供应商库正式会员并办理 CA 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投标活动。
4.3 报名时间: 2015 年 6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 23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 时至 16 : 30 时(北京时间)。
4.4 报名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河南投资集团供应商库正式会员可登录平台直接报名,也可联系招标联系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 / 份, 必须是银行现金转账, 售后不退。
5.2 报名通过的投标申请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作为备案与存档。
6.2 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纸质投标文件由“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打印装订(其中的授权书.承诺函.报价表等重要内容应采用原件),内容.格式与电子投标文件保持完全一致。
6.3 投标文件(电子与纸质)上传 /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为 2015 年 6 月 24 日 9 时 0 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新乡平原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6.4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 / 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乡平原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乡市凤泉区建材路 10 号
邮 编: 453011
联系人:李杰
电 话: 0373-3980848
传 真: 0373-3980800
监督部门:党群纪检部
联系人:马兴永
电话: 0373-3980857
新乡平原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