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扩建30条高压化成箔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汶川县漩口镇立敦电子科技(阿坝州)有限公司厂区内
项目投资:1.9亿元
总占地面积:60.46亩(不新增用地)
建设内容和规模:拟投资1.9亿元在汶川县漩口镇立敦电子科技(阿坝州)有限公司厂区内,扩建30条高压化成箔生产线,新建厂房、110KV变电站共18764m2,使全厂达到年产高压化成箔576万平方米。
(二)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采取的相应措施
1、施工期
A、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场地的施工废水、进出运输车辆冲洗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人员就近租用当地农户民房,不需修建临时生活设施,因此,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直接利用现有设施。施工机械、车辆所产生的含油废水或废弃物,不得随意弃置和倾流,可用容器收集,回收利用,以防止油污染。机械保养冲洗水、含油污水不得随意排放,经相应隔油处理后再回用。
B、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频繁使用机动车辆运输建筑材料、施工设备排出的废气,主要污染物是HC、CO、NOX等;同时,车辆运行,装卸建筑材料时将产生扬尘;对建筑物内外进行装修时(如表面粉刷、油漆、喷涂、裱糊、镶贴装饰等),产生油漆和涂料喷涂废气(舍甲醛、苯系物挥发性有机物),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C、噪声:工程施工过程中噪声源主要来自载重汽车、吊车、电锯等施工机具作业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在65〜88dB之间。合理布局施工机械,并安放在临时建筑房内作业,合理安排施工强度,作好施工组织设计,将高噪声施工机械尽量远离周围的敏感点,减轻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禁止夜间22:00至次日06:00高噪声设备进行施工作业。如需在夜间使用机械、设备施工,必须提前十日向区环保局提出申请,未经批准不得从事夜间施工作业。
D:固废:因涉及土建工程已经完工,无土石方开挖环节。施工生产的废料首先应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对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可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对不能回收的
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等应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指定垃圾场,以免影响环境质量。
为确保废弃物处置措施落实,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应主动向四川阿坝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备案,按照开发区管委会的要求对施工固废进行统一处置。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同一期员工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市政环卫送往垃圾处理厂进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为局部的、暂时的、可逆的,只要建设单位严格釆取有效的预防治理措施,做到“清洁施工、文明施工”,确保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可有效减缓施工过程对环境的影响,将施工影响降至可承受的程度。随着施工期结束,影响也将随之消失,因此对当地的整体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2、营运期
A、废水:本项目建成后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含磷化成废水、其它化成废水、洗涤废水、树脂交换废水、高盐废水。本工程对废水实行“分质处理”。高盐废水为下清水,直接排放至古溪沟。生活污水通过修建二级生化系统进行处理,达到《废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排入古溪沟。含磷化成废水通过磷酸回收系统,回收,回用于生产。其它化成废水进入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标后大部分回用于生产冷却用水,少量用于绿化,不外排。洗涤废水经过离子交换树脂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已建废水处理规模2700m3/d,项目建成后排入废水处理站处理水量共计400m3/d,废水处理站足够接纳所有废水。项目所有工业废水均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过处理达标后排放,因此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B、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油烟及少量焊接带来的烟气。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装置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项目焊接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且焊接时间很短,影响随焊接时间结束而消失,且能达到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因此通过采取相应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C、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自电机机器运转噪声和风机空气动力噪声。项目主要产噪设备为冷却塔,水泵等。通过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和管理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D、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有3类。第一类为不合格铝箔,含金属铝及其氧化物,属于一般固废,外售铝厂作生产金属铝的原料;第二类为污水处理站污泥,主要含铝、磷等,
属于一般工业固废,送水泥厂利用;第三类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送当地市政垃圾处理系统处理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三)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选址于汶川县漩口镇立敦电子科技(阿坝州)有限公司厂区内扩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设符合《四川汶川地震灾区工业生产力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规划》,符合汶川县漩口新型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项目贯彻了“凊洁生产、总量控制、达标排放”的原则,只要严格按照本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加强内部环境管理,落实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治理措施和风险防范应急措施,保证环境保护设施的可靠稳定运行,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从环境角度而言,项目在拟选地址的建设可行。
(四)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面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倍息的方式和期限索取报告书简本方式与期限:公众可以在本公吿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索取补充信息方式与期限: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补充信息。
(五) 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单位名称:汶川县漩口镇立敦电子科技(阿坝州)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发平;联系电话:13990429048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单位名称: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单位所在地;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铁西路46号;
电 话:028-87731206 传真:028-87736236;
邮 箱2073778931@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位于评价区域内的周边居民及相关人群。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重现状是否满意;公众对该拟建项目的了解程度;公众是通过何种途径了解本项目的;公众在了解逢设项目基本憒况后对该建设项目持何种态度,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在建设项目周边采取间卷调查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2015年1月 20日至2015年2月3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