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白泥综合利用堆棚建筑工程施工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白泥综合利用堆棚建筑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该项目 施工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诚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HNYX-GC-ZX-GK-2014-3457-1051
本项目建设地点: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招标范围: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白泥综合利用堆棚建筑工程项目的全部建筑工程。包括结构工程包括:混凝土结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设备基础)、钢结构、二次灌浆等所有结构工程,其中设备基础包括输送
皮带机、收尘器等设备基础;建筑工程包括:主体建筑工程,墙身防潮、防水(库顶、屋面)、排水、室内地坪等所有建筑工程。(主要以发包方提供的结构图、建筑图及相关设计院院标图集);竣工验收和交付,质保和服务等为完成该项目全部建筑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和全部工作内容。
加入日期: 2014-10-09 截至日期: 2014-10-29
3.资格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010年以来具有类似规格(跨度≥20米)堆棚建筑工程的合同业绩。
(4)具有良好的企业资信和商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电子注册与报名
4.1 本招标项目通过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进行全电子化招投标及评标。
4.2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尚未注册成为河南投资集团供应商库正式成员的,需先登录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电子投标活动。
4.3 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10月10日至2014年10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平台直接报名。并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本公告第3条中要求的所有资格证书、业绩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到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业务 2 部(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商务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十九楼 1915 房间)报名 并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整,仅接受现金。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2投标人可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按照“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招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及参加投标活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作为备案与存档。投标文件(电子版与纸质)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29日下午3:00整,递交地点为 :郑州市豫棉宾馆 (郑州市红专路与政六街交叉口)。
6.2 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
6.3 纸质投标文件由“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打印版打印装订(其中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授权书等带有签字盖章页等重要内容应采用原件), 电子版相应文件中要求签字盖章页的必须签字盖章后扫描再复制粘贴至投标文件中,保证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
6.4由于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或开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为确保电子开标成功,投标人应将“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全部拷入U盘随同纸质投标文件一块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当上传的投标文件不能正常开标时,由工作人员现场打开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作为应急补救措施,仍不能打开的视为投标失败。
6.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在网上完成电子签到。由于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或开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6.6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先生
电 话: 0396―7060994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9楼1915室
联系人:于静、王伟
电 话:0371-63919640
传 真:0371-69092016
监督部门: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党群纪检部
电 话: 0396-7060960
地 址:确山县同力大道
电 话:0396-7060103(公司办)
传 真:0396-7060103(公司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