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县公路管理局公路用车辆及设备采购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邹平县公路管理局公路用车辆及设备采购项目已被批准,本项目为单位自筹项目。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受邹平县公路管理局的委托,对该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ZC-2014-146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七个包;
2.3招标范围:
包号设备名称数量技术要求备注
包1沥青摊铺机1台详见第三章项目说明进口品牌,国内生产与组装
包2大型双钢轮压路机2台进口品牌,国内生产与组装
包3铣刨机1台进口品牌,国内生产与组装
包6牵引车1台
包7彩色沥青生产设备1台
包8低平板半挂车1台
包9小型双钢轮压路机1台进口品牌,国内生产与组装小型震动平板夯1台
加入日期: 2014-09-26 截至日期: 2014-10-1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证件,并具有相应供货能力;
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授权书或者生产厂家出具的代理资格证;
3)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5)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09月26日至2014年10月10日8:30~11:30; 14:00~17:3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套,售出不退。PDF电子版文件发至报名邮箱。)
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公告第3条所声明的材料、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携带查询行贿档案申请函、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人民检察院索取或邹平县人民检察院索取,邹平县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0543-3012932),申请函格式见附件。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
1)邹平县财税劳动大厦706室(鹤伴二路268号)
2)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淄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鲁泰大道51号高分子材料创新园A座1409室)
招标人:邹平县公路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