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集团 2014 年 5 月破碎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神华集团 2014 年 5 月破碎设备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买方为,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齿
辊式破碎机设备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
标包号标包名称品目号货物名称型号和规格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破碎设备1-1双齿辊二级筛分式
破碎机2000t/h 二级破碎机,入料粒度≤ 300mm,出料粒度≤ 50 mm1 台合同签订后 2 个月神宝能源公司物资工厂
加入日期: 2014-07-04 截至日期: 2014-07-24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投标设备;
( 2 )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本项目涉及到施工建设部分可由制造商委托给具有施工资质的公司,并同时提供制造及施工资质证明,并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 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4 )投标人应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或在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 5 )通过 ISO9000 或相当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6 )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 1000 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 2011 年 ~2013 年,下同)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并且近三年的年平均营业额不得低于本次投标金额的倍;
( 7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或类似产品在中国境内煤炭行业十年内的销售业绩清单,其中应具有至少 8 台 成功运行业绩;并应有至少 3 台同类产品用户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7 月 4 日至 2014 年 7 月 11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神华招标网》完成注册后才可购买招标文件。完成注册的投标人可登陆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集成业务系统,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后购买招标文件;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人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在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607 室 完成注册后在国华投资大厦 608 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卖:
4.2.1 购买招标文件付款方式为“网银支付方式”或“售卖标书现场交费”。网银支付必须使用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集成业务系统内的网银支付流程交费, 关于“网银支付方式”相关事宜见本公告附件。
4.2.2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7 月 24 日 9 时 0 分,地点为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神华国华投资大厦 6 层 609 室 。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东城区安德路 16 号神华 C 座 499 室
邮 编: 100011
联 系 人: 陈昆亮
电 话: 010-57336379
传 真: 010-58131431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大厦 C 座 6 层国华投资大厦 6 层
邮 编: 100007
联 系 人: 付建卓
电 话: 010-58131115
传 真: 010-58132371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
账 号: 345 458 594 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