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对本项目建设期间和建成后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征求您的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华电准格尔年产5000吨粉煤灰提取氧化铝项目
建设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新区煤化工基地东南,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40°1'59.20"N,111°17'29.79"E;选址东临锦园南路、南临纬九街、西临经四路、北临东源煤电。
项目总投资:22644万元。
项目规模、占地和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占地11.448公顷(114480m2),建设内容包括5kt/a氧化铝工业试验线1条、综合实验楼、动力系统、辅助生产系统、环保工程、绿化及道路等。项目建成后年产7650吨氢氧化铝(折合氧化铝5000吨)。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2.1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正常工况下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评价区以及各评价点的大气环境质量符合大气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2.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按区域类别采取防渗措施,可有效防止因污水渗漏对周围地下水产生不良影响,项目建设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2.3噪声环境影响
投产后,噪声源对厂界贡献值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因此项目运行对周边声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2.4固废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没有外排环境,对环境影响较小。
2.5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项目通过采取风险防范措施,降低最大可信事故发生概率;采取风险减缓措施和建立有效应急系统,降低事故风险影响,最大可信事故风险值低于行业风险统计值,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3.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粉煤灰储运过程产生的粉尘
罐车运来的粉煤灰由罐车自带的气力输送装置输送进入粉煤灰仓。粉煤灰落料、转运过程产生的粉尘经脉冲布袋处理器处理后废气由仓顶排放。
(2)硫酸铵储运过程产生的粉尘
硫酸铵落料、转运过程产生的粉尘经脉冲布袋处理器处理后废气由15m排气筒排放。
(3)混料过程产生的粉尘
粉煤灰和硫酸铵分别经称量后按比例进入滚筒
混合机配生料,混料过程中产生的含尘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4)生料球筛分产生的粉尘
高压压球机压制生料球进入
振动筛分级,粒度合格的生料球送入粉煤灰烧结车间,未压制好的碎料及粉料返回压球机喂料仓重新制球。筛分过程中产生的含尘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5)回转窑尾气
回转窑尾气先经旋风除尘器分离大颗粒粉尘后进入布袋除尘器进行气固分离,最后进入氨气吸收系统吸收氨气用于制备硫酸铵,尾气最终由25m高排气筒排放。
(6)热风炉烟气
本项目烧结窑采用高温热风作为烧结热源,高温热风由间接换热的热风炉制备,冷却筒换热后的风送热风炉换热器循环利用,回收余热。热风炉以天然气为燃料,烟气由15m高烟囱排放。
(7)硫酸铵干燥废气
硫酸铵干燥过程产生的粉尘经脉冲布袋处理器处理后废气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8)燃煤蒸汽锅炉烟气
本项目设置SZL20-1.25/300-AII型燃煤蒸汽锅炉2台(1备1用),锅炉烟气经多管除尘器+SNCR脱硝装置+麻石水膜脱硫除尘器(双碱法脱硫),由45m高烟囱排放。
(9)无组织排放废气
经规范操作、加强设备密封性及车间通风换气等措施后可满足标准要求。
项目外排废气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2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无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最终进入大路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项目产生的污水可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区域水环境造成影响。
3.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拟采取的治理措施为:基础设置减振、厂房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加装消声器等。
3.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一般工业固废
本工程产生的硅渣及高铁渣收集后暂时在厂区内堆存,待后期工程实施后统一做进一步处理。锅炉炉渣作为建筑材料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返回生产工序循环利用。
(2)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2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2011年本(修正)),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已取得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本项目备案的通知(鄂发改发[2012]320),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该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的程度内;事故风险水平低于行业同类项目的总体水平。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所列各项环保措施、节能减排措施、风险防范措施以及报告书建议的条件下,本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可行。
5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及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到内蒙古华电准格尔能源有限公司查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有关内容,公众同时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信息,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
10个工作日有效。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状况、项目对当地经济建设的影响、工程建设和运行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项目选址合理性及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公众关心的问题。
7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华电准格尔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新区煤化工基地内蒙古华电准格尔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杉;联系电话:0477-3868710;
邮箱:chd_heshan@163.com;
环评单位: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67号;
联系人:张龙;电话/传真:0311-83033191;
邮箱:277320092@qq.com。
内蒙古华电准格尔能源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