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江西省宜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的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江西省众和招标代理
有限公司受 宜丰县粮食购销公司 委托,对 宜丰县粮食购销公司扒谷机、
输送机、粮食装卸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 、 招标编号: jxzhzb-2014yf003
2 、 采购项目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中第六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序号货 物 名 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万元)
1移动式扒谷出仓机11台78
2移动式升降输送机13台
3移动式水平输送机12台
加入日期: 2014-05-28 截至日期: 2014-06-17
4复合型除杂机4台
3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拥有良好的企业形象,无政府采购违纪记录,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 投标人必须是中储粮设备供应商入围企业。
(4)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证书必须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审查。
4 、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从即日起至
2014年6月14日 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政府采购网上报名及下载标书,网络报名时间为:从即日起至 2014年6月14日 下午16:00止(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于 2014年6月14日 下午16:00(北京时间)前缴纳标书费,标书费用:300元,汇入江西众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帐户。否则,招标代理方有权拒绝未交标书费的投标人投标。
5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2)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3)投标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4)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 、 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8 、 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政府采购网”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共同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8.1 、根据《江西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由省级财政部门指定“非税收入专户”代收代付,供应商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时须一次性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有效期一年。已在公共资源交易网审核通过的供应商请尽快交纳投标保证金,并携带转账凭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江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南昌市孺子路47号)办理确认手续。未交纳保证金之前将无法参与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
8. 2 、投标人投标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因资料证件不全、失效、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均视同无效投标。
采购单位:宜丰县粮食购销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 熊 先生
电话:13979586223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众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宜丰县 新昌中大道274号一栋二楼
联 系 人:饶艳辉 周 先生
电 话:13707951791、13979546558
传 真:0795-6609777
开户名:江西众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行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城南门支行
帐号:1508221409024806077
江西众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