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下发文件,同意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公司1号机组脱硝改造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合格,这标志着大唐广东分公司所属4台燃煤火电机组脱硝改造工程全面完成,提前完成了“十二五”脱硝改造任务。
近两年来,广东分公司把环保目标任务完成列入年度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为完成“十二五” 脱硝改造任务,该公司充分把握潮州发电公司2012年、2013年机组大修时机,狠抓目标计划的制定、具体措施的落实、施工改造进度和工程质量,完成了1、2、3、4号机组脱硝改造和1、2号机组低氮燃烧器改造。脱硝系统均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工艺,用“液氨”做还原剂,脱硝效率大于 80%,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100毫克/立方米,机组氮氧化物均实现达标排放。截至目前,4台机组脱硝设施竣工后均已通过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的环保验收审核,并从地方环保部门验收之日起获得脱硝电价。
从2014年7月1日起,国家将执行新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为此,广东分公司不断加大节能减排力度,2014年计划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入研究脱硝系统的技术应用,不断提高脱硝设施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加强低负荷时脱硝入口烟温调整,提高脱硝设施投运率。
二是积极探索提高除尘效率的方法,认真做好潮州发电公司4台机组电除尘器低温除尘、高频电源改造、不同煤种、不同负荷的性能试验,摸清电除尘运行底数,确定空气预热器吹灰、电场振打对烟尘排放浓度峰值的影响,确保烟尘排放达国家标准要求。
三是优化调整脱硫设施运行,加强石灰石入厂质量验收,加强对湿式石灰石球磨机的维护,保证石灰石粉细度、纯度和活性合格,提高脱硫效率。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2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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