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2-079
温州发电厂四期“上大压小”工程 经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文件国能电力[2012]14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浙江浙能温州电厂“上大压小”扩建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核准 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规模为本期工程的建设规模为在拆除一期2台135MW机组基础上,按“上大压小”方式建设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温州发电厂四期“上大压小”工程建设 2 台 660MW 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实施脱硫、脱硝装置。四期工程两台机组计划 2015 年投产发电。、总投资约为47亿元人民币 ,建设地址位于乐清市北白象镇磐石 ,计划于2015年 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银行融资 。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 。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输煤皮带机
加入日期: 2013-11-18 截至日期: 2013-12-09
1、标段内容:输煤皮带机及附属设备和相应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
2、资格条件:2.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且未处于限制投标期内。 2.4近5年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2个及以上火力发电厂或港口工程带宽1400mm,出力,2000t/h及以上的运煤带式输送机系统的设计、制造和运行业绩。 2.5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但对于代理控股关联公司所制造产品的专业销售公司,不视为本条项下的代理商,但投标人须提供与制造商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在上述情形下,投标人仍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代理同类设备的业绩、制造商关于该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或连带责任书;其所代理设备制造商须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的资格。 2.6投标人201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行贿犯罪记录。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12月9日上午10:00分(北京时间)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五环广场东环二楼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人将派人于2013年11月18日 至2013年11月22日 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 ~4:30,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 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 ,请持《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未取得交易证的投标申请人,应先办理承包单位交易档案登记手续, 并请在购买招标文件前交纳购买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
集中受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申请室10号位
招标人地址:乐清市北白象镇磐石
联 系 人:杨钰佳
联系电话: 0571-87630293、 0571-85192451
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
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2251号
扫破碎机网微信公众号-阅读行业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