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河南省发改委公布《2013年全省第一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名单》(豫发改环资〔2013〕862号),认定了洛阳黄河同力水泥在内的152家企业为河南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享受减免增值税(或所得税)的政策优惠。
洛阳市黄河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利用石灰石采矿废渣等生产的硅酸盐水泥熟料、32.5复合硅酸盐水泥、42.5普通硅酸盐水泥,为洛阳市市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洛阳黄河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由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河南省建设投资总公司)、洛阳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宜阳虹光工贸中心按照《公司法》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以合资合作的方式组建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企业。
公司本着“高效、节能、环保、先进、成熟”的原则,生产工艺采用国际上成熟的五级预热器窑外分解窑,采用DCS集散式计算机控制系统,对生产进行全过程控制;引进德国POLYSIUS立式辊磨,;瑞士AUMUND斗式提升机;德国FISTER的煤粉转子称;以及瑞士Thermo公司的X射线荧光分析仪,水泥粉磨选用管磨+辊压机+高效选粉机的预粉磨系统。
公司主导产品为“同力”牌P.O32.5、P.O32.5R、P.O42.5、P.O42.5R普通硅酸盐水泥,具有凝结硬化快、早期强度高、富裕强度高、耐久性好、抗冻性好、抗渗能力强、碱含量低等优点。同时公司制定了一套完整的售后服务制度,建立了一支高效率、负责任、高素质的售后服务队伍,产品售后服务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打造企业售后服务品牌。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2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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