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特种机电设备检测研究院采购广东省质量监督防爆电气产品检验站(筹建)设备购置项目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特种机电设备检测研究院的委托,对广州市特种机电设备检测研究院采购广东省质量监督防爆电气产品检验站(筹建)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0724-1301D22N0996 ,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3年07月05日至2013年07月12日五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编号:0724-1301D22N0996。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特种机电设备检测研究院采购广东省质量监督防爆电气产品检验站(筹建)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1031(质监设备)。
采购预算:495.0000万元。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招标设备名称及数量: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台 / 套 用途 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设备 项目最高限价
1 粉尘云最小点火能测试仪 1 测量易燃易爆粉尘与空气混合物的最小点火能量 √ ¥495万元
2 粉尘云最低着火温度测试仪 1 测试粉尘云在加热环境中发生着火敏感度 √
3 粉尘层最低着火温度测试仪 1 测量规定厚度的粉尘层在热表面上发生点燃的热表面的最低温度 √
4 水分仪 1 进行粉尘物料特性试验前,测量粉尘样品的水分含量 √
5 电子天平 1 精确称量粉尘样品 √
6 粉尘爆炸筛选装置 1 定性现场验证和演示粉尘与空气混合物爆炸性试验 √
7 自热物质试验仪 1 确定暴露在空气中的自热物质是否会氧化自热 √
8 臼齿研磨机 1 破碎粉尘样品,得到规定的精细粉尘样品 √
9 振动筛 1 进行粉尘爆炸特性测试时,筛选出规定尺寸粉尘颗粒 √
加入日期: 2013-07-05 截至日期: 2013-07-26
10 自燃点试验仪 1 测量液体、固体(挥发性)和气体的自燃温度 √
11 可编程交/直流电子负载(4500W) 1 测试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温度试验时,提供所需要的负载 √
12 烘干箱 2 烘干粉尘样品
13 真空烘干箱 2 烘干和防止样品氧化
14 冷藏箱 1 储存样品
15 吸尘器 2 清理试验装置内试验后残留的粉尘
16 无油空气压缩机 2 气筒容积30L
①上表中所标示的“ 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设备”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可以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其余设备采购本国产品 。
②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2).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1031(质监设备)
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工作日内。
4).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有兴趣的投标人代表请携带以下资料:
①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③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投标人出具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附参考模版 ) 。
于2013年7月5日至2013年7月25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1:30,14:00至16:30(北京时间)到以下地址购买招标文件(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传真以上资料,原件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国内投标人如选取“邮购”方式购买标书,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招标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1)前往以下地址购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购标室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
电话:86 20 37652392
传真:86 20 37652396
联系人:吴小姐
(2)邮购(电汇时,请注明招标编号)
户 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帐 号:120905690610808
电话:86 20 37652392
传真:86 20 37652396
联系人:吴小姐
5). 招标文件质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6).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附有一份金额为 ¥49,422.00 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汇款底单)必须在2013年7月26日当天上午投标截止时间9:30(北京时间)之前由投标人授权代表 亲自送达 下列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投标: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1号会议室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
供应商资格:
①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
②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③投标人须具备投标标的的经营资质与能力;
④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07月05日起至2013年07月25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购标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7月26日(星期五)上午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1号会议室。
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7月26日(星期五)上午9:30。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1号会议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汪莹 采购人联系人: 高芬
电话:020-87768198 电话:020-83275455
传真:020-87768283 传真:83275458-206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 联系地址:广州市六榕路63号六榕大厦六楼
邮编:510080 邮编:510180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帐号:120905690610808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2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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