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省宿迁市经信、财政、国税、地税等四部门对2013年度申请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企业进行初评,经过对申报材料的初步审核和对生产现场的实地核查,全市共有34户企业(含2户电厂)通过初评,目前相关材料已上报省经信委等待认定。
宿迁市资源综合利用产品主要为电力、中密度纤维板、刨花板、水泥、建筑砌块等产品,也有铜线、塑料托盘和翻新轮胎等产品。据悉,2012年宿迁市53户企业共综合利用枝丫材、次小薪材202.78万吨,秸秆、树皮等生物质98.04万吨,河道淤砂、磷石膏等58.42万吨,粉煤灰、煤矸石、炉渣等53.49万吨,废旧电机4.46万吨,废塑料903.9吨,废旧轮胎4627只。
国家通过减免税收政策支持企业循环利用废弃资源,宿迁市通过资源综合利用认定企业,2012年共获得税收减免2200多万元,预计2013年能够获得税收减免2500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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