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 受 南京市浦口区粮食局 (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 南京市浦口区粮食局谷物冷却干燥机设备及安装项目 (项目名称)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谈判。
1.项目编号: PKZC —2013JZ033
2.项目内容: 南京市浦口区粮食局谷物冷却干燥机设备及安装项目
3. 项目简要说明: 谷物冷却干燥机二台 。 详见第四章需求说明 。
加入日期: 2013-05-17 截至日期: 2013-05-24
4 . 供应商 应 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供应商如果不是货物制造商,应具有销售代理资格 ( 须提供有效代理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5.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6. 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供应商 应从本单位基本帐户支付 谈判保证金 人民币 伍仟元 整, 采用本票、汇票、电汇和同城转账支票(仅限本地供应商)形式交纳,网上汇款须采购中心确认到账,拒绝其他形式 。 保证金不需封装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单独随谈判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采购中心。 本次采购保证金不收现金及 现金支票! 采用转帐支票的: 应明确填写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付款行名称、出票人帐号、保证金金额(大、小写),并加盖齐全的付款人印鉴,否则该保证金无效。 采用电汇的:应在谈判文件明确供应商名称、开户行、账号。 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 竞争性 谈判文件获取方法:从 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免费下载。 如出现谈判文件修改或采购变动,将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公告,各拟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前注意查看 网站(区县采购栏)。
8. 谈判响应文件份数:一式两份副本),每份谈判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9 . 递交申报文件时间、地点: 2013 年5月24日 下午14:00至14:30 , 南京市浦口区财政局5号楼116会议室( 浦口区江浦街道江苑路9号:浦口区新城建设指挥部隔壁 ) 。
10 . 谈判时间、地点: 2013 年5月24日 下午14:30整 , 南京市浦口区财政局5号楼116会议室( 浦口区江浦街道江苑路9号:浦口区新城建设指挥部隔壁 ) , 届时请参加谈判的单位法人或法人委托人参与谈判 。
11.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谈判文件接收:江启昌
联系电话:025-58311840
联系传真:025-58311896
采购单位联系人: 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魏贵荣 ; 电话:025-58884161 、13585138919 。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财政局(浦口区江浦街道江浦开发区江苑路9号—南京市浦口区新城指挥部隔壁)
保证金汇款单位: 浦口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保证金汇款银行: 中国银行浦口支行
保证金汇款帐号: 481958216886 。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2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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