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ZFCGDL2013- 34 昌宁县农业科学技术推广所 种子设备 采购竞争性谈判 二次 公告
受 昌宁县农业科学技术推广所 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山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对本次采购的 种子设备 , 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项目的成交人,该项目的采购方式已获得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的批准。 由于报名投标供应商人数未满足招标要求,特发布二次招标公告 诚邀国内合格企业 积极 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 : 种子设备 采购
二、谈判内容:昌宁县农业科学技术推广所 种子设备 采购 项目 共分为 两 个 包 段, 投标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性投标,但是每个包段投标商必须依据包段项目要求整体报价投标。(具体内容及技术参数详见竞争性谈判招标文件)
三、昌宁县农业科学技术推广所 种子设备 采购 项目各包段采购 清单
第一包:种子检测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1 扦样器 3 套
2 钟鼎式分样器 2 套
3 样品铝盒 2 套
4 样品柜 5 套
5 种子套筛 1 套
6 智能光照培养箱 1 台
7 发芽盒 300 个
8 发芽盒 100 个
9 电子台秤 1 台
10 快速水分测定仪 1 台
11 电子天平 1 台
12 显微镜 1 台
13 电热恒温培养箱 1 台
14 白瓷盘 10 个
15 电动粉碎机 1 台
加入日期: 2013-05-06 截至日期: 2013-05-14
16 多功能净度工作台 1 台
17 试验操作台 1 台
18 手提式高压消毒器 1 台
第二包:种子烘干机
序号 设备 名称 数量 单位
1 种子烘干机 2 台
注:本次采购 设备 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方要求,将采购清单中的产品运输到指定地点交货验收,运输装卸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 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请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
2、投标申请人的投标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原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 和 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 法人、被授权人 身份证复印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提供近三年内所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须附证明材料);
7、投标供应商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不低于三十万元人民币的合法企业;
注: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除要求提供原件的外,其它证件及证明材料请提供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并密封提交。
五 、投标人报名时提供:
1、单位介绍信;
2、请按第四条:“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提供资格预审资料一式二份 (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投标人未按公告格式及要求提供材料的,带来一切后果由投标申请人承担);
六 、若投标申请人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招标代理公司有权拒绝投标人报名,投标申请人须对所提供第四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七、投标申请人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购买谈判文件,参加投标。
八、 其它事宜
1、 投标报名时间: 七 个工作日 (2013 年 5 月 6 日 至 2013年 5 月 14 日 )报名结束时间为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17 时 30 分,逾期恕不受理。
2、报名地点:保山市建设路 164号(旧车交易市场4楼)
3、谈判申请人在参加谈判前务必认真阅读谈判文件全部内容; 谈判文件如有变更,将以书面形式和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昌宁县政务服务中心、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发布 。
采购代理机构:保山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收款人:李洪伟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保山市隆阳路分理处
账号:6227 0039 6024 0122 197
电 话: 0875—2124333 邮 编: 678000
传真:(0875)2132048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2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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