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洛市正式被国家发改委批准列入国家第一批共伴生矿产及
尾矿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12月21日上午,商洛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发布这一喜讯,交流工作经验和做法,并回答记者提问。
商洛有各种金属和非金属尾矿、矿山和冶炼渣场319座(处),其中尾矿库112座,占陕西省总量的38.4%,尾矿堆积量高达4000多万吨。为了从根本上消除尾矿安全隐患,解决尾矿环境污染问题,同时变尾矿为二次资源,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多赢,商洛市于2009年7月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决定》,2010年又提出建设国家尾矿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的目标,计划到2020年全市资源综合利用支撑企业达到100家,年消化各种尾矿2700万吨,实现销售收入186亿元。
商洛市创建国家尾矿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新闻发布会
尾矿资源综合利用的“商洛模式”
据了解,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的“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培育一批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的总体要求,商洛结合市情实际,提出了创建国家共伴生矿产及尾矿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目标,并在实践中创造了全省乃至全国“十个一”工作亮点。探索出了以创建国家示范基地为核心,以技术支持和政策扶持为支撑,通过组织保障、示范带动、协会搭桥联动发展的“一核心二支撑三联动”尾矿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商洛模式”。
市政府秘书长、新闻发言人赵太平表示,此次获得国家示范基地批复,既是中省对商洛市尾矿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商洛顺利完成了创建国家尾矿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循环经济发展体系建设的阶段性目标的标志,将为创建国家现代材料示范基地及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
尾矿资源综合利用 加快循环产业发展
据统计,截至目前,商洛市共建成和在建尾矿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项目50多个,已形成年利用尾矿及废渣600多万吨能力,减少污水排放2108万吨,减少废气排放86亿立方米,减少粉尘(烟尘)排放53万吨。今年前11个月,全市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实现销售收入25.1亿元,走出了一条以尾矿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可持续发展之路,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赵太平表示,虽然商洛在尾矿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资金投入不足、服务体系不健全、科技支撑乏力、技术人才短缺等问题。今后一段时期,商洛将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发展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的方针政策,力争到2015年,全面建成国家尾矿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基本建成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把尾矿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成为商洛重要的资源供应基地和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绿色发展的新引擎,将商洛打造成引领全国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一面旗帜。
商洛尾矿资源利用创造第一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商洛在创建国家尾矿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过程中,围绕规划实施,产业发展,创造了全省乃至全国多个第一。
在全国地级市中,商洛市第一个编制了《尾矿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规划》并获得实施;商洛是第一个设立专门从事尾矿资源综合利用工作行机构的市区;商洛是全国第一个形成较为完整的尾矿资源综合利用研发体系的市区;商洛是全国唯一出台专门针对尾矿资源综合利用产业扶持意见的市区;商洛是全国第一个把尾矿资源综合利用作为矿山采选项目核准的前置条件,实行“三同时”制度的市区;商洛是全国第一个开展循环经济和尾矿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证的市区;商洛是全省第一个把循环经济和尾矿资源综合利用列入市县区考核内容的市区;商洛是全省第一个成立市级资源(尾矿)综合利用协会的市区;商洛是全国第一个创建尾矿资源综合利用专业网站的市区;商洛在全省率先建成了一批尾矿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