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最后一处铬渣(义马历史遗留铬渣)治理工作顺利通过环保验收,河南省历时7年的历史遗留铬渣无害化治理工作宣告结束。
郑州、开封、安阳、新乡、三门峡5市无害化处理铬渣64.33万吨,占全国铬渣治理任务总量的16%,初步估算可减排重金属六价铬7231吨。治理工作投入总费用为5.0401亿元,其中,国家补助资金1.3511亿元,其余为地方自筹3.6890亿元。
各级政府高度重视
强力推进铬渣治理
2005年,国家《综合整治方案》印发后,河南省政府将治理任务及时分解到相应省辖市政府,省辖市政府又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县(市、区)及乡镇。
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铬渣处置工作。2010~2012年,省政府连续3年将铬渣治理工作纳入相关省辖市政府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省政府分管副省长、副秘书长多次赴铬渣处置现场调研、指导铬渣处置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河南省副省长张大卫先后30次对铬渣处理工作做出批示,要求发改、环保、财政等部门联手采取措施,确保按期完成铬渣处置任务。
2010年9月14日,河南省政府在义马市召开了全省铬渣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现场会,明确目标、分解责任、协调落实治理配套资金。张大卫在会上强调,铬渣处置事关民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对全省人民健康负责、对河南环境安全负责的态度,抓紧解决处置;对不履行社会责任的相关企业,要严加处罚,依法处理。
有关市县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铬渣处置工作,郑州、安阳、三门峡等市市委书记多次批示,并到处置现场调研,提要求、解难题;三门峡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党政同责、常委包县、环保“一票否决”的要求。
治理任务最重的义马市历史遗留铬渣总量近45万吨(占全省总量的70%)。为确保完成铬渣治理任务,义马市共筹措2.7亿元治理铬渣,招标委托西宁中环瑞彩科技有限公司和河南金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两家企业新建日处理300吨和800吨的两个湿法处置工程,形成日处理铬渣1400吨的能力,大大加快了铬渣处置进程。
环保部门扎实工作
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根据各阶段铬渣处置进展情况,河南省环保厅相继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铬渣处置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铬渣治理监测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铬渣处置及堆存场地污染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指导全省铬渣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河南省环保厅实施了由厅领导分片包干、定期督导、调度铬渣治理进展等工作机制,及时发现铬渣处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认真研究,协调解决;对治理不力的地方和单位采取了挂牌督办、列入“环保黑名单”、致函地方政府、约谈有关单位负责人等措施,起到了明显效果。
同时,全省各级环保部门重点实施了处置过程的现场监管、处置效果的监测以及周边土壤、地下水等环境质量的监测等工作,采取引进环境监理机制、推行治理数量共同认定、实施治理效果多方监测确认等举措,有效保证了综合治理工作的质量和工程项目规范运行。
河南省环保厅印发了《河南省铬渣治理环境保护验收方案》,并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工信厅等部门,及时对铬渣无害化处置完毕的省辖市进行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并对后续的含铬污染物治理以及污染场地修复等工作予以部署。
河南金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封德山水泥厂等治理项目承担单位按照项目可研批复、环评要求,组织建设处置工程,制定了包括应急预案在内的各项制度,积极履行铬渣处置义务,按期完成了郑州、开封、安阳、新乡、三门峡5市铬渣无害化处置任务。
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确保无铬渣遗留
河南省在铬渣治理全过程严格执行了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标准和规定。治理项目采用的干法或湿法工艺均符合《铬渣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技术规范(暂行)》要求。治理后解毒铬渣被送入专用固体废物贮存场安全填埋处置,并采取了二次污染防治措施。铬渣的转移工作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工程完成后项目单位对治理场地进行了清理,现场无工程原材料、浓硫酸等危险化学品留存。治理项目档案齐全。
2010年7月,国家补助治理资金全部下达,同年10月,省辖市政府配套资金全部落实,2010年底,开封市首先完成辖区2.94万吨铬渣治理任务。
2011年5月1日,郑州市完成新密大槐镇3.18万吨铬渣治理任务;同年9月28日,完成巩义境内5.32万吨铬渣(回郭镇5.13万吨历史遗留及北山口0.19万吨新发现铬渣)治理任务。同年8月31日,安阳市完成了滑县4.72万吨铬渣治理任务。同年10月31日,新乡市完成凤泉区2.93万吨铬渣治理任务。
2012年8月,安阳市完成了林州0.25万吨新发现铬渣的治理任务。同年11月30日,三门峡市完成了义马市44.99万吨铬渣治理任务。
至此,全省铬渣无害化治理任务全部按期完成。全省共无害化处置铬渣64.33万吨,比计划指标多处理12.63万吨,各铬渣堆放点已经无铬渣遗留.(责任编辑:车艳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