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珲春发电厂完成3、4号机组除尘改造及脱硝设施及配套设施改造
2016-03-10来源:环球破碎机网
珲春市以“改善环境质量、防治大气污染”为目标,积极整合部门力量,频出组合拳,全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全市空气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从2014年起,珲春市启动城区燃煤锅炉专项治理工作,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通过采取热水供应、地源热泵、进入集中供热管网等多种方式整治城区燃煤小锅炉,同时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拆改业户实施了奖补措施。截至目前,全市已取缔、淘汰洗浴、取暖用燃煤锅炉31台。
强力推进电力行业污染治理,大唐珲春发电厂先后完成3、4号机组除尘改造及两台机组新建脱硝设施及配套设施改造,建成符合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的治污减排设施,投运率和脱硝、除尘效率达标,形成稳定的减排能力。同时,市环境局加强对企业的执法检查,确保企业脱硫、脱硝、除尘治污设施及在线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
严格控制新、改、扩建餐饮业油烟污染,要求其严格执行“三同时”要求(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建设符合标准要求的油烟净化等污染防治设施,并通过环保部门验收;加强现有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改治理。截至目前,全市安装油烟净化器的餐饮服务单位总数达220家,已全部通过验收并获得排污许可证,中心城区餐饮服务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持续提升。
严格执行国家同期阶段机动车排放环保标准,强化机动车环保检验,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不得发放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不得上路行驶,严厉打击冒黑烟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目前,全市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和环保合格标识发放率均在90%以上。
投资128万元,建成珲春市首座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监测环境空气中的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臭氧、一氧化碳等6项指标,并实现24小时连续自动监测,及时、快速、准确地反映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其变化规律,有力提升了珲春的环境监测水平。
责任编辑: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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